《建筑工程管理条例》

@明欣18919962574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工程保修期是多久 -
******6007席鸦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明欣18919962574 建设工程管理条例 -
******6007席鸦 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如果是当时就没有按照设计文件与技术规范施工而造成的,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作为建设单位的开发商需要向业主和住户承担责任,进行妥善处理.如果是使用中的自然损坏而又超过了质量保修期,应当协商处理.如果是其他人为破坏造成的,则应当由破坏行为人赔偿.

@明欣1891996257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第五十八条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
******6007席鸦 建筑工程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第3款: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明欣18919962574 建筑行业的管理有什么规定
******6007席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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