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证据规定》第34条第2款,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除对方当事人同意法院不组织质证,可是除了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解读;

1“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是指超过举证期限的证据,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2,“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质证”是被举证人对举证的的举证,就其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

3,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4,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

引用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可以在二审及再审中提出

合同法解释一30条 民诉证据规定34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第三十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对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34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当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第47条第1款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世,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所谓证据失权,就是说当事人超出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是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使用的,人民法院不能将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根据《若干规定》,证据失权有几种例外:
1、当事人超出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
2、新证据。《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若干规定》第41条第1项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

#15654653954# 开庭前原告写错法律条文可以更改吗 - ******
#朱菡# 原告增加诉讼赔偿的标的,属于变更诉讼请求.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同时,主审法官会根据诉讼赔偿数额的变化要求原告补交诉讼费,毕竟诉讼费是根据诉讼标的确定的.

#15654653954# 民事诉讼法的一些疑问 - ******
#朱菡# 律师专业解答:您好,初学民诉,建议充分阅读法条,再者还要理解其中的要义.诸葛解答如下:第一个问题: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

#1565465395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
#朱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 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I举证期限内不提交 的,视为放弃举证权...

#15654653954# 法院是根据你的诉讼请求来考虑判决的吗?如果诉讼请求写的低了,但通过审理案件结果应该比原告的 ******
#朱菡# 关于变更诉讼请求的时间,民诉意见和证据规定都有体现,但有冲突. 第一,《民诉意见》(1992年7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 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第二,《民诉证据规定》(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 第34条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三,因同级别的法规,时间在后的效力优先.《民诉证据规则》的效力优先,因此,变更诉讼请求,一般应在举证期满前提出.

#15654653954#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 ******
#朱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15654653954# 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 ******
#朱菡# 1、书证;2、物证;3、视听材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15654653954#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是什?关于民事诉 ******
#朱菡#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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