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贸易的付汇核销

(一) 进口付汇到货的数据报审
1、概念
进口付汇到货报审是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月将“贸易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报送外汇局审查的业务过程和手续。
2、业务审核单据 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进口单位在办理到货报审手续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据:
(1)进口付汇核销单(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则报关单号栏不得为空);
(2)进口付汇备案表(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为“正常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4)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均为打印件并加盖公司章);
(5)结汇水单及收帐通知单(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及“转口贸易”,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
3、办理进口付汇报审业务手续:
(1)进口单位须备齐上述单据,一并交外汇局进口核销业务人员初审。
(2)初审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还进口单位。
(3)初审结束后,经办人员签字并转交其他业务人员复核;
(4)复核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
(5)复核无误,则复核员签字并将企业报审的全部单据及IC卡留存并留下企业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过后退还进口单位。
(6)外汇局将留存的报关单及企业IC卡通过报关单检查系统检验报关单的真伪。如无误,则将IC卡退进口单位,并在到货报审表和报关单上加盖“已报审”章;如报关单通不过检查,则将有关材料及情况转检查部门。
(二)进口付汇备案手续
进口付汇备案是外汇管理局依据有关法规要求企业在办理规定监督范围内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向外汇局核销部门登记,外汇局凭以跟踪核销的事前备案业务。
1、企业在办理下列付汇或开立信用证业务时,须办理备案手续:
(1) 开立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远期信用证;
(2) 信用证开立日期距最迟装运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
(3) 办理90天以上(不含90天)承兑交单的承兑业务;
(4) 提单签发日期距付汇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付汇交单业务;
(5) 付汇日期距预计到货日期超过90天的预付货款;
(6) 超过合同总额的15%且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预付货款;
(7) 报关单签发日期距付汇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货到汇款业务;
(8) 境外工程使用物资采购的付款、开证业务;
(9) 转口贸易的付款、开证业务;
(10)不在名录内企业付汇、开证业务;
(11)“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进口单位名单”内企业的付汇、开证业务;
(12)经外汇局了解认为确系特殊情况,有必要重点跟踪付汇业务。
企业在办理上述备案业务前,须对应报审已签发的预计到货日期在上月1日前的备案表的到货情况;否则,不予办理。
2、进口单位在办理备案业务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证:
(1) 进口付汇备案申请函(申请函内容应包含申请备案原因及备案内容);
(2) 进口合同正本及主要条款复印件;
(3) 开证申请书(如备案原因为“远期信用证”,则该开证申请书上应有银行加盖的业务章);
(4) 进口付汇通知单及复印件(如结算方式不为“托收”,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5) 电汇申请书(如结算方式不为“汇款”,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 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复印件及IC卡(如备案原因不为货到汇款、信用证展期,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及IC卡);
(7) 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单或转口所得的信用证(如备案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转口贸易”,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8) 预付款保函(如备案原因不为“90天以上到货”、超过15%且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预付货款,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9) 进口付汇备案表;
(10)特殊备案情况下,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
3、企业在办理进口付汇备案业务时应根据不同的备案情况对应提供上述单据,并按照下列要求完成备案手续:
(1) 企业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有关单据交外汇局核销业务人员初审;
(2) 初审无误,审核人员将单据报送主管领导审批;
(3) 业务人员应于企业备案当日(或次日,“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进口单位名单”内企业除外)将通过初审的单据报送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在次日(或第三日,“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进口单位名单”内企业除外)将审批结果退审核人员;对于审批未通过的备案,审核人员须及时向企业讲明原因。
(4) 审批通过后,由审核人员通知企业(或由企业主动查询)备案结果,并将加盖“进口付汇核销专用章”的备案表及所附单证退还企业;同时,将备案表第四联及有关单证复印件一并留存、输机



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是什么意思?~

进口付汇核销是为进一步完善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以下简称进口付汇)管理,推进贸易便利化,促进涉外经济发展,特制定了职责、流程、服务监督机制和制度改革条例等等
进口付汇核销是以付汇的金额为标准核对是否有相应的货物进口到国内或有其他证明抵冲付汇的一种事后管理措施。
(一)整理银行报送的进口付汇核销单,录入有关数据。一般要求隔日录入完毕并按付汇日期将核销单归档。对有问题的核销单及时与银行联系改正。待国际收支统计申报2.0版软件稳定运行之后,进口付汇核销单数据直接从该软件系统中提取,取消手工录入工作。
(二)审查进口单位的进口到货报审和未到货报审,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报审表录入计算机。审查三项内容:
1.进口单位在报审表上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单据的内容是否一致无误;
2.审核付汇单证与报关单内容是否一致;
3.手工操作时审核进口单位提供的报关单表面是否与海关的要求一致,即是否有防伪标签、海关编号,是否有清晰的海关验讫章等;使用报关单核查系统后用计算机核查报关单的真伪。
经审核无误,即在报审表和报关单上加盖报审章,将报关单和报审表(第一联)归档存放,将报审表(第二联)的内容录入计算机;如第一项有问题,则请进口单位更正报审表的内容后再报审;如第二项、第三项有问题,以及报关单属于按规定应办理二次核对的范围之内,则留存有关报关单进行二次核对,经鉴别结果为真实者即将报关单退还进口单位留存,经证实存在问题的即按有关规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处理。
(三)进口付汇备案表审核及签发
进口付汇备案表是针对一些核销方式较特殊、银行资金风险较大及逃套汇发生频率较高的进口付汇,如远期信用证、异地付汇、转口贸易、预付款等所采用的一种事前登记、初审办法。办理备案表表明外汇局已对上述付汇进行了重点跟踪、登记,并按期要求进口单位凭有关凭证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

由于银行只负责审核商业单据的表面真实性,有些企业无视法律法规想方设法从中牟利,主要表现有:———有些企业利用假单据欺骗银行,利用付汇不到货或推迟到货的方法,变相进行对外投资,逃避资本汇出管理;———将汇出的进口货款再以出口货款的名义汇回,赚取汇率差价或骗取国家退税款;———利用进口付汇将外汇转到境外,中饱私囊或牟取暴利。 对贸易进口付汇进行核销就是为了规范进口企业按照正常的业务操作渠道办理贸易进口,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款、物对流”,保证每一笔贸易进口付汇的贸易真实性,防止利用假单据进行逃汇、套汇。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的核心是“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简称核销单,核销单的内容包括付汇企业、银行的名称,付汇的用途、日期,相应的合同号,发票号,相应的报关单编号和报关币种、金额、日期等内容。核销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由外汇指定银行向所在地外汇管理局领取,付汇企业再向银行领取。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分两种情况: 第一,在货到付款的情况下,企业凭报关单付汇,同时正确填写核销单,将报关单、核销单连同其他商业单据一起交给银行,作为办理进口付汇的凭证,银行在为企业办理付汇的同时,视为企业已办妥了核销。 第二种情况是在预付货款、托收、信用证等结算方式下,由于付汇时货物还没有进口,付汇企业还不能提供报关单,只凭其他商业单据和没有相应报关单内容的核销单在银行办理付汇手续,等货物真正进口,企业拿到报关单后,凭报关单、核销单向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手续。 (夏天/编制)

#18753748897# 如何办理进口核销.都需要什么手续. - ******
#轩媛# 进口单位需要办理对外付汇时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一式三联),属于货到汇款的还应当填写有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编号和报关币种金额,将核销单连同其它付汇单证一并送外汇指定银行审核.外汇指定银行审核...

#18753748897# 进口核销 ******
#轩媛# 1、2010年11月开始外汇局进口核销方式已经改革,用总量核销的方式代替以前的逐笔核销.现在只要你公司每季度所付付款应到货的金额总和与实际进口金额总和差额不超过10%就不用再另外办理核销手续. 具体规定及操作方法请在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系统公告中下载《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和《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2、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是企业查询本单位总量核销情况,以及办理逐笔核销申报的(如新办外汇局收付汇名录的单位有3个月的辅导期,或者因某季度付款与到货金额差额超出控制比例被外汇局通知进行逐笔核查的.)

#18753748897# 进口需要核销吗? - ******
#轩媛# 中国是外汇管制国家,付汇当然需要核销 进口单位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判断是否需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手续.如需要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手续,领取进口付汇备案表;如不需...

#18753748897# 进口核销的程序? ******
#轩媛# 进口核销的程序可上国家外管局查询: http://www.safe.gov.cn/model_safe/ywzn/ywzn_detail.jsp?ID=130203000000000000,23 http://www.safe.gov.cn/model_safe/ywzn/ywzn_list.jsp?ID=130203000000000000 之后再到你企业所在地的外管局网站上查询:,地方要求上会有些差异.

#18753748897# 进口付汇核销的操作流程 - ******
#轩媛# 1、填写核销单、送外汇指定银行审核.进口单位办理付汇时应当按规定如实填写核销单(一式三联),属于货到汇款的还应当填写有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编号和报关币种金额,将核销单连同其它付汇单证一并送外汇指定银行审核. 2、外汇...

#18753748897# 进口付汇核销如何办理? ******
#轩媛# (1) 进口付汇备案申请函(申请函内容应包含申请备案原因及备案内容); (2) 进口合同正本及主要条款复印件; (3) 开证申请书(如备案原因为“ 远期信用证 ”,则该开证申请书上应有银行加盖的业务章); (4) 进口付汇通知单及复印...

#18753748897# 货物贸易进口付汇,如何办理,什么流程? - ******
#轩媛# 合同,发票,报关单付汇联,银行付汇申请书 去银行交单 快的话第二天就付出去了 慢的话3-5个工作日也出去了

#18753748897# “进口付汇核销”啥意思? - ******
#轩媛# 拿报关单,银行核销单,备案申请表,进口付汇货到核销表,ic卡,还有当地外管局要求的其他资料去办理核销. 时间的长短要看你们外管局的效率了,我们这里是把资料送过去之后,一个星期内给核销.

#18753748897#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是怎样的? - ******
#轩媛# 您好,从2011年开始进口付汇核销实行总量核查 前提贵单位必须在外管局的名录企业之内,如果以前一直在做进口的话,本次自动列入名录,如果是新企业的话,需到当地外管局申请.具体申请需要手续及文件请您查阅《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及《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并咨询当地外管局 外汇局定期对名录进口单位进行考核分类,将进口单位分为“A类进口单位”、“B类进口单位”和“C类进口单位”、具体的分类管理请您查阅《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及《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您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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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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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口报关单和实际付汇的币种不同可以核销吗?
  • 答:它既是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以及开展稽查和调查的重要依据,又是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核销,以及出口退税和外汇管理的重要凭证,也是海关处理走私、违规案件,及税务、外汇管理部门查处骗税和套汇犯罪活动的重要证书。二、报关单海关...

  • 进口货物需要核销吗
  • 答:法律分析: 如果是贸易的就须要核销,而且贸易的也分结算方式来核销的,预付、信用证、托收项下的都需要到外汇局核销,货到付汇项下在银行就可以直接办理,不需要去外汇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进口付汇核销的操作流程
  • 答:留存核销表第一联,将第二联与所附单证退进口单位。进口单位应当将核销表及所附单证保存五年备查。6、外汇指定报送“贸易进口付汇统计月报表”。银行外汇指定银行应当于每月5日前向外汇局报送“贸易进口付汇统计月报表”。

  • 为什么要进口付汇核销
  • 答: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是外汇管制的国家,国家通过核销的手段控制和管理外汇的输出(防止洗钱)、确保贸易的真实性。进口付汇如果是预付货款或者信用证等方式,则进口人必须在取得海关签发的报关单前往外管局核销。一个合同项下的付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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