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流程
(一) 进口付汇到货的数据报审
1、概念
进口付汇到货报审是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月将“贸易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报送外汇局审查的业务过程和手续。
2、业务审核单据
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进口单位在办理到货报审手续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据:
(1)进口付汇核销单(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则报关单号栏不得为空);
(2)进口付汇备案表(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为“正常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4)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均为打印件并加盖公司章);
(5)结汇水单及收帐通知单(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及“转口贸易”,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
3、办理进口付汇报审业务手续:
(1)进口单位须备齐上述单据,一并交外汇局进口核销业务人员初审。
(2)初审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还进口单位。
(3)初审结束后,经办人员签字并转交其他业务人员复核;
(4)复核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还进口单位。
(5)复核无误,则复核员签字并将企业报审的全部单据及IC卡留存并留下企业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6)外汇局将留存的报关单及企业IC卡通过报关单检查系统检验报关单的真伪。如无误,则将IC卡退进口单位,并在到货报审表和报关单上加盖“已报审”章;如报关单通不过检查,则将有关材料及情况转检查部门。
(二)进口付汇备案手续
进口付汇备案是外汇管理局依据有关法规要求企业在办理规定监督范围内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向外汇局核销部门登记,外汇局凭以跟踪核销的事前备案业务。
1、企业在办理下列付汇或开立信用证业务时,须办理备案手续:
(1) 开立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远期信用证;
(2) 信用证开立日期距最迟装运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
(3) 办理90天以上(不含90天)承兑交单的承兑业务;
(4) 提单签发日期距付汇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付汇交单业务;
(5) 付汇日期距预计到货日期超过90天的预付货款;
(6) 超过合同总额的15%且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预付货款;
(7) 报关单签发日期距付汇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货到汇款业务;
(8) 境外工程使用物资采购的付款、开证业务;
(9) 转口贸易的付款、开证业务;
(10)不在名录内企业付汇、开证业务;
(11)“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进口单位名单”内企业的付汇、开证业务;
(12)经外汇局了解认为确系特殊情况,有必要重点跟踪付汇业务。
企业在办理上述备案业务前,须对应报审已签发的预计到货日期在上月1日前的备案表的到货情况;否则,不予办理。
2、进口单位在办理备案业务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证:
(1) 进口付汇备案申请函(申请函内容应包含申请备案原因及备案内容);
(2) 进口合同正本及主要条款复印件;
(3) 开证申请书(如备案原因为“远期信用证”,则该开证申请书上应有银行加盖的业务章);
(4) 进口付汇通知单及复印件(如结算方式不为“托收”,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5) 电汇申请书(如结算方式不为“汇款”,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 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复印件及IC卡(如备案原因不为货到汇款、信用证展期,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及IC卡);
(7) 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单或转口所得的信用证(如备案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转口贸易”,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8) 预付款保函(如备案原因不为“90天以上到货”、超过15%且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预付货款,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9) 进口付汇备案表;
(10)特殊备案情况下,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
3、企业在办理进口付汇备案业务时应根据不同的备案情况对应提供上述单据,并按照下列要求完成备案手续:
(1) 企业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有关单据交外汇局核销业务人员初审;
(2) 初审无误,审核人员将单据报送主管领导审批;
(3) 业务人员应于企业备案当日(或次日,“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进口单位名单”内企业除外)将通过初审的单据报送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在次日(或第三日,“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进口单位名单”内企业除外)将审批结果退审核人员;对于审批未通过的备案,审核人员须及时向企业讲明原因。
(4) 审批通过后,由审核人员通知企业(或由企业主动查询)备案结果,并将加盖“进口付汇核销专用章”的备案表及所附单证退还企业;同时,将备案表第四联及有关单证复印件一并留存、输机;
进口付汇核销,如果是货到付款的话就不需要到外汇局核销,付出外汇的时候银行直接就代办完成了。
如果是预付货款就需要外汇局审批、核销,比较麻烦。
进口是没有核销单的,但是报关单也没有,公司是不能付汇出去的。以个人名义做那就不一样了,如果金额太大,麻烦还是会有的。
进口是不需要核销单的,你说的报关单是"进口付汇联".
2年你们都没被查过啊?
进口付汇核销业务逾期未核销的该怎么办啊?请大家指教,该如何做具体点?我公司已收到外管局的崔核通知书~
进口付汇核销其实不存在严格的过期与不过期的说法,但是外管局方面的确要求在付汇30天内进行核销。其实这只是敦促企业尽快处理,以免挂在当地外管局的系统中不好看,被上级机构看到了会对当地外管局进行批评。
既然外管局催核,你们就尽快填制表格去核销就是了。
进口付汇逾期未核销”系指进口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后一个月内未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手续的付汇业务。而不是以预付货款后计算的,你可以判断一下你的业务是否属于逾期。
对于进出口收付汇逾期未核销业务,外汇局核销部门会及时清理并向进出口单位催核,经催核依然不能办理核销手续的,移交外汇局检查部门查处。
即使逾期了,你现在及时到外汇局办理核销,并向外汇局做出合理解释,罚款的可能性也不大。
建议你尽快去核销吧。
#15057945416#
如果付汇未核销会有什么影响? - ******
#龙刚# 公司级别降低,预付款帐户关闭,重则取消进口权. 公司注册后就有了你的级别,在经营过程中,按照经营状况有升有降,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商业活动.不核销外管局始终有记录,就要降级.外管局有严密的监控机制.如果预付款帐户被关闭,今后贸易就不能做前T/T了,对贸易肯定有不利的影响. 公司级别在外管局和海关的控制下.
#15057945416#
进口货物付汇核销业务是什么? ******
#龙刚# 付汇当然是财务的工作喽! 进口核销外管一直都是总量控制的,不做一单一单的核销,各地会有些不一样. 你还是问一下外管. 我们公司的财务十多年来就没有做过进口报关单核销,只是银行付完汇就好了. 有时外管会要求提供一些数据,按要求提供就是了. 但是报关单的付汇有一定的期限,别超期了,要提前办理备案延期.
#15057945416#
有进口报关单没有付汇核销单怎么核销? - ******
#龙刚# 按照佣金方式付款的话 是不用核销的,因为银行已经按照非贸易付汇给您申报了(不信你问银行哦)需要核销的两个条件,一个是贸易项下的,也就是付货款的,一个是这笔货款已经付汇,现在您不是以这票货的名义付的,而是以佣金形式付的,那就 不需要核销啦,报关单留着就行了.还有一楼说的不对呀,都哪跟哪啊.您说的付汇核销单其实是银行给您一个单子让您填,用来付贸易项下付款的,付完了再把黄色那一联盖上章退您,还是那句话,您跟银行说的是付佣金,银行就按非贸易作了,不会给您核销单填,也不用您的报关单了.不过话说回来,该是什么项下的款项还是按什么来付比较好~~
#15057945416#
登记了预付货款并成功付汇,现在核销不了,怎么办? - ******
#龙刚# 说实在的,真的不该让这样的操作再次发生.尤其是,付汇是你们,关单收货人却是他们,这样子你们是没法核销的.其实进口核销,只要你拿关单出来,不管是不是对应付汇的,都可以拿去核销.外管局通常只认付汇单位和关单收货单位是不是一致,不会理会你们是不是同一合同的.你的金额存在差异,你可以说是因为发货不齐,随后有后续的关单来就行.
#15057945416#
进口付汇核销如何办理? ******
#龙刚# (1) 进口付汇备案申请函(申请函内容应包含申请备案原因及备案内容); (2) 进口合同正本及主要条款复印件; (3) 开证申请书(如备案原因为“ 远期信用证 ”,则该开证申请书上应有银行加盖的业务章); (4) 进口付汇通知单及复印...
#15057945416#
货物已进口,但不对外付汇了,银行,外管局怎么核销,一直放着不管了? - ******
#龙刚# 看你是以什么方式报关的.如果是以免费方式报关,那么是不需要付汇的,因此涉及不到核销.如果你是一般方式方式报关,那是需要付汇的,不付汇就无法核销.过期三个月就要向外管局提说明,为什么不付.然后由外管局来决定是否核销.还有一种方法,如果是一般贸易方式报关,让报关公司给你更改报关方式,改成免费方式报关,那样也就没有核销的问题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5057945416#
进口预付核销超过一个月了怎么办? - ******
#龙刚# 首先,先确认该笔预付货款项下的货物是否已经进口了,进口报关单是否已经退下来了.如果已经进口了的话就在外管局的服务平台(http://www.safesvc.gov.cn/powercms/chanel/wgj_main/main.jsp)上进行预付货款的注销,如果报关单已经退...
#15057945416#
快递进口付外汇核销 - ******
#龙刚# 1、这主要是你采取的方式不对,因为快递方式,有可能金额较小,快递公司会默认为该货物是免费样品,就以KJ3方式向海关集中申报了,这种申报方式就不会有进口付汇联(用于外汇核销).你现在货已经进来会比较麻烦一点,不过你也可以要求快递公司将次单货物退回海关,海关同意后,你们再提供PO等材料,向海关申报“一般贸易进口”,这样相关材料都会有了.2、只要你向海关申报“一般贸易进口”,就会有进口付汇联(报关单),而进口收汇核销单跟出口收汇核销单是不一样的.出口的需要在申报时随附,而进口就不需要,进口收汇核销联是在向外管局申报外汇核销时填的,一张单上可以填多票进口记录,估计这个工作是你们财务作的,所以你不知道.
#15057945416#
进口付汇核销的具体步骤,进口付汇核销的安装步骤,及怎么使用,越详细越好.感激不尽,谢谢啦 ******
#龙刚# 你要先付汇了才能核销,以下是从头到尾的操作. 1.打电话问外管局 你们公司是否在进口付汇企业名录上,如果不在要先办理下才能进口付汇. 2.登录外管局网上服务平台 http://www.safesvc.gov.cn/powercms/chanel/wgj_main/main.jsp,你可以下载一下进口预付怎么操作,很详细的, http://www.safesvc.gov.cn/powercms/html/cyxz/181.htm.每笔金额小于5000USD的话系统每天晚上自动确认的,如果大于这个金额 你去外管局办理下申请 很快的. 3.货到后先在平台上注销付汇金额,然后带着汇款申请书,报关单,核销表盖公章,去外管局.
#15057945416#
进口付汇核销问题 - ******
#龙刚# 无法核销.进口业务每一个合同项下支付的外汇总额,应和该合同报关单上载明的进口货值相同.没有货物的实际进口,在海关是没有对应的清关数据的,也不可能有报关单.所以无法核销.面临这个问题,只有两个常规解决办法:1、催促外商发货,晚发货总比不发货强.2、如果外商确实不具有供货的能力,则和外商签订合同撤销及退款协议.要求外商退款.向外管局出具情况说明,将外商的退款收汇与原来的对外付汇冲销.具体的手续请向属地外管局咨询.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