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信用证中表达交单日后九十天怎么说

没有这样表述的,一般用见单日后90天(90 DAYS AFTER SIGHT). 是指开证行见单后90天。或者可用提单日后90天(90 DAYS AFTER THE DATE OF B/L),是指装船后90天。你可以选择其中一种。如果就想控制在交单日后90天,可以改为见单日后85天(留出邮寄时间)。想表达交单日后90天不是不行,但因为国际证中不常用,操作起来很可能产生歧义。之所以,很少有“交单日后90天”这种表述,是因为,提单日(其实操作起来是装船日,不是提单出具日)是表示货物发货后90天,以此为远期信用证计算天,很合理。见单日后90天,以见单日算,是因为开证行是承担首要付款责任的,以其见到单据日,也就是承担单证相符需付款的责任之日起起算也是合理的。但是,交单日后90天的交单日是委托收款行见单日,委托收款行不承担付款责任,所以以其见单日起算是不太合理的。也有见到用议付日90天的(90 DAYS AFTER THE NEGOTIATION DATE),即议付行付款日后90天,但可议付信用证并非一定会议付,多数其实还是按委托收款操作,所以议付日90天也不好。所以建议你用见单日后或提单日后来表述。

ninety days after the presentation date

NITY DAYS AFTER SIGHT

信用证最迟交单日具体怎么算~

  最迟交单日,信用证的“交单期”(Period for presentation of document)就是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后必须向银行交单要求兑付的日期。一般来说,L/C对交单期都有明确的规定,合理的交单期的长短取决于许多因素,如到商会或领事馆办理认证或出具有关证明所需的时间;申领检验证明书,如SGS验货报告等所需的时间;缮制、整理、审核L/C规定的文件所需的时间;单据送交银行所需的时间包括单据送银行后经审核发现有误退回更正的时间等。
  通常交单期规定为运输单据出具后的7-15天.
  L/C对交单期的规定是为约束受益人,促使其在货物出运后及时交单,避免由于受益人迟交单据而使得单据“过期”,如晚于货物抵达目的地,从而会给进口商带来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风险(如滞港费等),也会影响进口商及时提货转售,贻误商机。当然受益人尽早交单对其自身也有好处,如果单证相符,则受益人可早日收款,加速资金流转;如果单证不符,在不符点是被议付行发现的情况下,可以有较充裕的时间更正单据;即使单据已经寄到了开证行,开证行发现不符点并提出拒付的情况下,若时间允许,受益人也会有可能补交更正后的单据,以确保收款安全。

  当然,L/C也可以不规定交单期,《UCP600》第14条c款规定:“如果单据中包含一份或多份受第19条—第25条规定的正本运输单据,则须由受益人或代表在不迟于装运日之后的21个日历日内交单,但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迟于信用证的截止日”。
  对此,《UCP500》第43条a款有类似规定,只是《UCP600》把过去的“21天”明确规定为“21个日历日”(21 calendarays)。也就是说,如果L/C中没有规定交单期,那么最迟交单期就是装运日后的21个日历日之内,此时受益人的交单要受到L/C的到期日与交单期这两个日期的约束。不过21个日历日的规定仅适用于要求提交的单据中包括一份或多份正本运输单据的情况。在L/C没有要求提交正本运输单据时,受益人只需在L/C的有效期内交单即可。
  为保证收汇安全,受益人可采取两次交单方式,即在运输单据签发前,先将其他已备妥的单据交银行预审,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待货物装运后取得运输单据再向银行提交运输单据要求兑付。另外,在电子信用证业务中,关于受益人交单问题,《eUCP1.1》第e3条a.ii款规定:“„单据‟应包括电子记录”。
  第e5条b款规定: “电子记录可以分别提交,无须同时提交”。c款规定:“若eUCP信用证允许提交一条或多条电子记录,受益人有责任向接受交单的银行提供表明交单完毕的通知。该通知可以电子记录或纸制单据的方式做出,同时必须注明有关的eUCP信用证。如果银行未收到受益人的此项通知,将被视为未曾交单”。 c款的规定值得注意,因为当提交纸单据时,《UCP600》并未规定受益人要提交交单完毕的通知。
  信用证的到期日
  信用证的到期日在业务中常被称为有效期(Expiry Date)(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组织翻译的《UCP600》中文本中翻译为“截止日”)。 《UCP600》第6条d.i.款规定:“信用证必须规定一个交单的截止日。
  规定的承付或议付的截止日将被视为交单的截止日。”( 《UCP500》第42条a款中对于L/C的到期日有类似规定)据此,如信用证未规定到期日,则该证无效,不能使用。信用证的到期日是银行承担兑付责任的最迟期限,同时也是约束受益人提交单据的最晚期限,如受益人交单晚于到期日,此信用证也就失效了,银行有权拒付。L/C的到期日应与装运期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以便在装运货物后有足够的时间办理制单结汇工作,通常到期日规定为装运日后的第15天.
  有时有些L/C的到期日规定得不够明确,如规定L/C有效期为“一个月”、“三个月”等,此时需注明起算日期,否则按照《UCP500》第42条C款的规定,以开证行的开证日期视为起算日,从而确定该证的到期日。不过这种做法有些绕圈子,《UCP600》已删除此规定,这提醒银行以后不要再采用这种方式注明L/C的到期日。
  信用证的交单地点
  关于交单地点(Place for presentation),《UCP600》第6条d. ii.款规定:“可在其处兑用信用证的银行所在地即为交单地点。可在任一银行兑用的信用证其交单地点为任一银行所在地。
  除规定的交单地点外,开证行所在地也是交单地点。”此条规定有实质性的修订,《UCP500》第42条规定:“所有信用证均须规定一个到期日及一个付款、承兑交单地。议付信用证尚须规定一个议付交单地,但自由议付信用证除外。”由于此前不少L/C就交单地点的问题存在相互矛盾的做法,比如一份自由议付的L/C却规定交单地点或到期地点为开证行所在地,因此《UCP600》明确了交单地点应在指定银行及开证行所在地,而且按照《UCP600》第6条a款 “信用证必须规定可在其处兑用的银行,或是否可以在任一银行兑用。
  规定在指定银行兑用的信用证同时也可以在开证行兑用”的规定,即使存在指定银行,开证行不得拒绝受益人直接向其提交的单据,也就是受益人(包括交单行)可以自由选择向指定银行还是开证行交单,但是受益人必须清楚此种选择潜在的风险,比如受益人要承担交单时间延误造成逾期交单的风险。
  如果采用电子交单方式,按照《eUCP1.1》第e3条a.iii款的规定,电子记录的交单地点意指电子地址。第e5条a款规定:“eUCP信用证允许提交:i. 电子记录,则必须注明电子记录的交单地点;ii. 电子记录和纸制单据者,还必须注明纸制单据的交单地点。


#17625476889# FOB 90 days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at sight 是90天付款的信用证还是即期见单付款的信用证啊? - ******
#盖胆# 这个信用证是在FOB报价术语下的信用证,付款条件为: 90天即期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你能做的是你把单据准备齐全了(按信用证中标注的文件数量,单据)交单给银行,90天限期一到,银行会付款给你方的.这个信用证时间太长了,90天!一般我们做 L/C 60 days at sight 都还是给老客户的...

#17625476889# 信用证规定见票后30天付款 怎么操作? - ******
#盖胆# 就按正常的信用证来做就好了, 在汇票上写上“见票后30天付款(远期30天)”就好了,就等着30天后收钱,如果信用证没有不符点的话

#17625476889# 信用证最晚交单怎么算? ******
#盖胆# 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交单均无事.但超过信用证规定时间,则有些许麻烦: 1. 客户可根据信用证时间要求该批货物拒付(如果当地行情不好,可退货,拒付款) 2. 开证行(客户)可以以不符点为由,扣除一定的违约金(金额L/C 中规定的不符点标准) 3. 客户可以要求扣除由于晚交单导致所谓提货或者单据晚到而造成的损失(金额可协商)

#17625476889# 客户要求见票后90天付款,可我们公司只接受即期信用证,怎么办啊 - ******
#盖胆# 如果是初次达成交易的客户,这种客户可能有潜在风险,一般初次交易的客户绝对不能接受远期信用证,因为有可能无法收回货款. 你可以向客户申明:初期交易只接受即期信用证或者预付货款,待双方成功交易几次之后,双方建立了信任关系之后,可以考虑接受远期信用证,但是目前不适宜接受远期信用证,因为双方关系尚未达到使用远期信用证的程度.

#17625476889# 客户对信用证的几个要求: L/C payable in 90 days - ******
#盖胆# 目前还在合同条款的讨论阶段吧?不然不会是这样的文字表述.1)L/C payable in 90 days,这是要求做90天的远期信用证;你们是否接受这样远期付款?如果接受,就要约定90天付款的起算日,即是开证后90天?还是装运日(提单日)后90天...

#17625476889# 信用证交单期怎么看 - ******
#盖胆# 这个看SWIFT信用证的48域(即48这个代码下面的内容),当然要结合你提单的日期看,一般都是规定提单日后XX天内,要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所以还要结合31D的日子.把握的原则是拿到提单就去交单,早交单,早回款,早结汇,有利于钱生钱.

#17625476889# 信用证最晚交单期可以开到多久?可以不可以把交单期改为30天,这个银行有规定吗? - ******
#盖胆# 如果信用证里没有明确规定交单期限,根据UCP600(跟单信用统一惯例),应在提单日期21天内交单,同时还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就是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交单

#17625476889# 我银行收到信用证下的交单,之后怎么给我们 - ******
#盖胆# 1.肯定要你们同意承兑了,在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上盖上预留印鉴.银行才会把单据的正本给你.2.补充的问题里,没有不符点就必须承兑,你们不付,银行就要先垫付,再向你们追索.不过你们可以拿到单据的复印件,自己也审核.有了不符点就可以拒付.且,拒付的电文要在银行签收单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出,不然就算承兑了.

#17625476889# 信用证交单时间计算 - ******
#盖胆# WITHIN表示提单日是计算在内的.AFTER表示不计算在内,L/C上写的是AFTER提单日,所以:18号算第一天,19号第二天,,,类推结果是10月8日 前提是没有超过L/C有效期内.

#17625476889# 如果信用证的申请日期是2011/6/10号,那它的有效期,最迟装运期,交单期,是多少?期限是90天. - ******
#盖胆# 这个有效期和最迟装运期、交单期是由开证人定的,当然是和出口商洽谈的结果.最迟装运期:一般是按照出口商需要备...

  • 信用证最迟交单日具体怎么算
  • 答:最迟交单日,信用证的“交单期”(Period for presentation of document)就是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后必须向银行交单要求兑付的日期。一般来说,L/C对交单期都有明确的规定,合理的交单期的长短取决于许多因素,如到商会或领事馆办理认证或出具有关证明所需的时间;申领检验证明书,如SGS验货报告等所需的时间...

  • 信用证的三个时期(有效期,最迟装运期,最迟交单期)
  • 答:但要注意,若为商业信用证,最后装运日及单据提示期限则会影响信用证的有效期.信用证有效期大于交单期限21天5天有什么意义12月13日,如果包括在开船15天内提交文件也是可以的。关键是正本提单,其他文件可以先行准备好,提单不停地催货代就可以了。一般开船后一个礼拜内可以交单 ...

  • 信用证有效期、最迟装船期是怎样算的?
  • 答:信用证的有效期是开证的时候固定的时间,最迟装运期也是固定的,但是交单时间却是不固定的;交单的最迟期取一下3个时间最近的时间:(1)提单后21天;(2)规定交单时间;(3)信用证有效期。以上3个时间哪个时间最短,则交单时间需要在这个时间之。

  • 信用证到期日期怎么算
  • 答:远期的表示方式包括:单据日后定期付款、见单后定期付款、固定日付款等可确定到期日的方式。信用证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五)交单期指信用证项下所要求的单据提交到有效地的有效期限,以当次货物装运日或服务提供日开始计算。未规定该期限的,默认为货物装运日或服务提供日后十五天。任何情况下,交单...

  • 信用证有效期怎么算
  • 答:2、31D:EXPIRY详细描述了信用证的有效期,如080403PLACE/CHINA表示信用证在中国的到期日为080403。3、在制定信用证时,还需要考虑44C:LATESTDATEOFSHIP,即最迟装运期。需要确保最迟装运期在信用证有效期之前。4、交单期指货物装运后将单证交至银行的日期。在信用证的48一栏中,如果没有具体描述,...

  • 1、我国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结算方式为D/P90天托收。汇票及货运单据通过...
  • 答:那么买方使用信托收据提货是银行方面给进口商提供的方便,如果因此出现了货款收不回来的损失,责任由银行来承担,与出口商无关,但如果你们的结算方式本身就是D/P,T/R 90天,就说明你们已经明示了买方可以凭信托收据先行提货,因而出现货款无法收回的风险,则应该由出口商来承担了,与银行方面无关。

  • 跟单信用证开立申请书中的到期日怎么填
  • 答:信用证的到期日≥最晚装运日+信用证中规定的交单期限。如果信用证中未规定交单期限,则可以认为是21天。这个跟单信用证开立申请书中的到期日可以为200年6月10号。draft(s) drawn on issuing bank bank for ()%invoice value at sight or term()days after()可以这么填:draft(s) at 90 days ...

  • 信用证到期日期怎么算
  • 答:交单后的一两天开始算。信用证到期日期是指信用证的有效期,开始于交单后的一两天。信用证是由银行开立的书面文件,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向受益人或其指定方支付款项。这种安排解决了国际贸易中的信任问题。

  • 信用证的交单期Period for Presentation
  • 答:信用证的交单期Period for Presentation就是交给议付行,或者是付款行的期限,一般规定为,提单日期之后的15天之内提交单据。具体应该如何确定提交给国外银行,还是国内银行,要根据信用证的有效期到期地点来确定,如果到期地点是中国,那就是以交单给议付行的日期为准,如果规定到期地点在国外的开证行,就是...

  • 信用证交单期的问题
  • 答:那么效地就是中国 以中国的通知行寄出单证的日期算是否超过交单期 如果后面接的是外国的地名 就是以开证行收到信用证的日期为交单期 如果效地是我国的话 那么遇到法定节假日等像国庆这种放八天的 有效期可以顺延 银行会帮我们给开证行出一份书面声明 如果效地是国外的话就没办法了 要按照严格的...

    为传递更多家电数码信息,若有事情请联系
    数码大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