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二:发票总金额按信用证总金额写。其他各项的与各项一致。
理由1,银行审核单据,只看总金额,不会进行数学计算。
理由2,你们完全是按信用证要求做的,各项金额一致,总金额与信用证的也一 致,没有不符点。如果开证行把各项加起来算了,那也是开证行的错误。
理由3,多出的1元,就算在信用证以外支付。不包含在该信用证内。
所以绝对不会算不符点
为这1美元让客户修改信用证是没有必要的。
你可以按信用证要求把18项货物以及相应的价钱打在发票上。总金额用还是显示信用证的总金额,估计这样做是可以的。建议你再咨询一下银行。
如果信用证有增减幅度的,如信用证金额可上下浮动+/—10%,可以按照货描做;如果信用证规定not exceeding,或没有增减幅的,按照实际作发票,根据UCP,如果信用证未规定货物数量,可以有5%的增减,只要支取金额不超证。第二种情况,汇票和银行索汇金额按照信用证金额来打,就不会错。
但是考虑到孟加拉国银行和客户的信誉度,建议保险起见,还是改一下证。
银行审单不审计算细节,你按45A里进行描述,按32B的信用金额写总额。
不建议 死板的按照书上的,银行不审核信用证的计算细节等说法,
一般也没关系,但是就怕碰到不一般的。不敢保证百分之一百
根据银行的信誉,根据现在的经济情况,万一碰到一个找茬的银行,仔细的计算了呢?扯皮什么的发生了吃亏的还是自己。
信用证开立金额和还款金额不一致,多出来的信用证贷方如何处理?~
啊?什么叫多出两万啊,难道那两万不用还吗?继续挂账,等哪天还了再做账,或者转回应付账款——A公司。
1. 提单上不需要显示这个, 这个虽然是货物描述的一部分,但是提单只需要显示货物名称就可以了,这个不会被认为是不符点的。
2. 箱单不需要显示金额。
希望对你有帮助
#14781965885#
信用证货描打错了,怎么办 - ******
#蒯软# 交单单据按照信用证显示 不然就会构成不符点!或者你们按照正确显示让客户接受不符点,要么就修改信用证! 查看原帖>> 求采纳
#14781965885#
请问,信用证付款条件下,有没有开证金额和议付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 ******
#蒯软# 有——如果是允许分批装运的信用证,而受益人分批装运而不是一次性装运,那么,此时的议付(的发票)金额就与信用证规定的金额不一致.但是,当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完毕时,几批分批装运的发票金额之和应该等于信用证金额.或者虽然是不允许分批装运的信用证,但是货物的数量的计量单位是重量、体积等,那么,实际装运的金额允许有一定的比例变化范围与信用证金额不同(在没有溢短装条款的情况下,允许有5%的浮动;如果有溢短装条款,则允许的浮动范围与溢短装条款一致).
#14781965885#
请教信用证金额和发票金额不一致时怎么办 - ******
#蒯软# 按信用证45A出具,可以写合同全款,注明90%付信用证,10%信用证之外付款.汇票按90%出.
#14781965885#
信用证上只有一个总金额,那么做发票的时候其金额是否只能为这个金额?没有上下浮动吗? - ******
#蒯软# 根据我操作信用证的经验,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要看信用证有没有规定数量和金额的上下浮动限额,一般所说的溢短装金额,如果有,可以在范围内增减.第二:要看信用证有没有规定允许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 allowed,如果有...
#14781965885#
发票金额和信用证金额差额可以有多大? - ******
#蒯软# 如果你的信用证没有溢短装的规定,那么信用证默认在5%的浮动范围以内.所以,要扣4万多是不行的.你的客户提议这么做也太乱了,一码归一码,货款是货款,索赔是索赔,这是两件不相干的事.你做的是信用证,交单的时候书面上要跟信用证保持一致的,如果你听了他的说法,擅改单据,有可能单证不一致,造成收汇的风险.所以,我建议,你们先把这批货款押到汇,承诺他于另外一个日子给他T/T索赔的款项,就算有些银行间的手续费,也比不符点的费用甚至于收汇的风险来得强吧.
#14781965885#
信用证与商业发票不符,能否议付?急~~~ - ******
#蒯软# 1.Lz做信用证的时候是否有规定溢短装?就是溢短装条款如果有+/-5%的差异是可接受的,那么久可以议付,如果没有溢短装条款则作为不符点议付.2.商业发票上必须和信用证一致才能顺利结汇,如果信用证上的货物说明确实是2等品,哪怕按1等品来缴税进口,商业发票也依然要写2等品,否则结汇过程会有问题.
#14781965885#
自动循环信用证上的金额与每次交单金额必须一致吗? - ******
#蒯软# 自动循环信用证上的是总金额,与每次交易金额是不一致的
#14781965885#
信用证 -- 货物描述要求带有总金额的问题: 发票,提单可以显示货物总金额,但是原产地证CO没法显示金额 - ******
#蒯软# 根据UCP600的规定,信用证下单据,除了发票以外的任何单据,都可以使用简称或统称,只要互相不要矛盾即可.所以在发票上,要全面照抄(当然数量和总额可以按实际),但其他单据中对于货物描述一栏,都可只写简称,对你的例子而言...
#14781965885#
信用证上数量和金额的溢短装条款与金额 急!! - ******
#蒯软# 1.有溢短装条款的,在规定范围内,你这边5%内是没有问题的;2.信用证对单据要求很高,必须保持一致,因此你的议付单据上必须信用证一致: 品名. 信用证上的总金额 FOBCHINA3.至于报关单据,如果你不是直接用来议付,而只是用来出口申报的话,可以只写品名.
#14781965885#
信用证不符点 ******
#蒯软# 这个不算不符点.(单价不固定的话,那可能就算是不符点了.) 因为,如果单价固定,且信用证无其他特别规定,信用证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必然要导致信用证金额的增减.这个是合乎UCP600的规定.详细的案例可以参考:ICC第2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