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瓶一般留20%电量以上,电瓶充电时的化学转换效率约为50%,充zhi满电瓶需要增加150%*80%的电量。
2、电瓶的最佳充电电流为其容量的10%,但是,充电时间需要150%*80%/10%=12小时,再加1小时左右分段充电增加的时间。
3、为了符合人们的作息时间,现在流行的设计中,一般采用容量15%的充电电流,这样充电时间至少为150%*80%/15%=8小时。
4、快速充电,一般以电瓶容量的20%电流充电,充电时间为150%*80%/20%=6小时。使用更大电流充电,虽然充电时间缩短了,但是,对电瓶有伤害,慎重使用。
两个12V20ah的电池并联,电压还是12V,容量是40ah,空调选择12V40ah的充电器,或者输出电压为14V,输出电流为4-5A的充电机
是12v 20ah的电瓶吧,并联后容量就是40ah,按c/10来计算,充电电流是4A。
两20A并联是40A,用14.6V4到6A充电器合适。
采用4~8A的电流就可以了。
两个12V20A的电瓶并联,用多大的电流充电啊~
电瓶充电一般是十小时充电率,太快太慢都不好
两只电瓶并联,是40A,充电电流为4安,充电10--12小时即可
电瓶充电一般是十小时充电率,太快太慢都不好
两只电瓶并联,是40a,充电电流为4安,充电10--12小时即可
#13168133503#
两个12伏电瓶并联后是否增加存储电量,延长用电时间? - ******
#路耿# 是的.如果将二个12V电瓶并联以后,的确增加电瓶的储电容量,可以延长电瓶的放电时限.
#13168133503#
2个12伏20毫安的电瓶并联到一起,就是40毫安了吗 - ******
#路耿# 2个12V20mA电源并联后,理论上是12V40mA,但实际上很难做到两个电源的输出电压完全一样丝毫不差.只要有一点偏差,就会发生内部短路电流.所以在现实应用中并不是理论上那样.如果加均流电路,可以避免内部短路电流,并且可以合理分配输出电流的比例,但是均流电路要损耗电压,这样输出电压就会低于12V.
#13168133503#
两个12v20ah的电瓶并联会怎么样 - ******
#路耿# 电量存储多的电瓶会给余量少的电瓶充电,电量多的电瓶余量同时随之减少,直到均等(除非中途断开).如果并联当做一个电瓶使用,电压不变,可提供的最大电流以及容量乘以2.
#13168133503#
请指点仔细点,并联和串联的区域,二个12伏20安的电瓶,并联是什么伏和安,串联是多少伏和安数,谢谢 - ******
#路耿# 二块12伏20安的电瓶;并联时电压不变是12伏,安数相加是40安.串联时伏数相加是24伏,安数不变是20安.
#13168133503#
物理中两个12V的电瓶并联式好多伏? ******
#路耿# 12V,并联电压相同,串联电流相同
#13168133503#
两个12V20AH的电瓶并联接60W的灯泡能亮多久?? - ******
#路耿# 你没说清60W灯泡的额定电压.如果是12V的,那么放电电流 60W/12V=5A 蓄电池并联后容量为 20AH*2=40AH 放电电为5A的话为大于10小时率放电电流(一般蓄电池的容量都用10小时率表示)),所以蓄电池放电时间小于8小时.如果灯泡额定电压为220V的话 灯泡电阻为:R=220V*220V/60W=807欧 灯泡接12伏电压电流为:I=12V/807=0.015A 理论上40A/0.015A=2667小时
#13168133503#
两个12v20a的电池并联后,可以一起充吗,我是12v2a的充电器,要充多长时间,或者用两个充电器同 - ******
#路耿# 可以并联使用,并且可以一起充电---蓄电池本来就允许这样的,只是这二个的性能要相同,否则好的那个的性能将很难发挥出来.至于你说的12v2A的充电器,外行人往往把稳压电源叫做充电器,如手机充电器其实只是一个5v的稳压电源,而一般真正的蓄电瓶充电器都叫"**AH电瓶充电器",它上面标的也不是12v2A这样,参数相近的是通常充12v12AH电瓶的是输出:14v1.8A.不知你的是怎样的?
#13168133503#
两个12v的电瓶串联是多少付?并联是多少付? - ******
#路耿# 串联是24并联12
#13168133503#
12V20A电瓶并联如何使电流不变 - ******
#路耿# 电瓶并联电压不变,电路其它地方不变的情况下电阻不变,电流不变.若考虑电源内阻,则需用闭合电路欧姆定律.I=E/R+r , r 指内阻 R 之外组 E 指电源电动势 r内阻=r/n(r一个电瓶内阻)
#13168133503#
将两个电压为12V,电容120的蓄电池并联后,总电压是多少啊? 总电容量是多少啊? - ******
#路耿# 将两个电压为12V,容量120AH的蓄电池并联后,总电压是12V,总电容量是240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