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知行是开证行选择的,一般是开证行的代理银行。通知行与你的交单银行那是两码事。信用证不是由A银行通知,你到A银行交单也是可以的,只要你的信用证规定自由议付。
1、一般就是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
2、你可以要求通知行是A银行,但是客户如果不愿意这么操作也没有关系(通知归通知,交单归交单),你只要要求客户不要指定议付行就行;因为一般信用证是不会指定议付行的,所以这个要求一般都会被接受的。
信用证转通知行问题~
你的表述稍显凌乱,我是银行工作人员,尝试解答一下,
1.开证行在这一点没有问题,57场ADVICE THROUGH的确是第二通知行的意思,加上第二条款没有必要;
关键是第一通知行只是个受托方,没有义务完全按开证行的委托行事,实务中,许多第一通知行都无视信用证的57场条款,而是自行联系通知受益人,这样做主要出于两点,一是方便掌握向受益人收取通知费的主动权(不给钱不放证),二是可以方便招揽新客户、新业务;
2.开证行有权从专业角度对信用证条款做必要修正,参考ISBP第二条:
===开证申请人承担其有关开立或修改信用证的指示不明确所导致的风险。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开立或修改信用证的申请即意味着授权开证行以必要或适当的方式补充或细化信用证的条款,以使信用证得以使用。==
实际上,如果你仔细阅读各银行开证申请书背面条款的话,基本上都有类似表述,你司的盖章签字等于认同这个约定;
3.是否能确定第一通知行与印度公司开户行之间确有密押关系?如果没有,只能邮寄;如果有,可能邮寄也可能SWIFT转,这取决于第一通知行对于成本、时效的考虑以及操作习惯;
如果第一通知行比较死板,坚持自己通知受益人,因为不像国内行之间方便电话沟通,这个比较难解决;
但是从其回复来看,可能确实信用证中提供的受益人信息不完整,应首先考虑向第一通知行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如更完整的地址、电话、传真等,其次有可能的话,由受益人直接联系第一通知行查询;试想在国内,有些大银行对小金额、小客户的国外来证都爱搭不理,一个电话通知不到就打回去,往往有小客户主动来查的做法,究其原因,往往是小额业务操作费事耗力,还没什么收益。
1、这个增加的通知行一般是为了扩大自己的国际业务渠道和业内的知名度,所以,愿意承担一部分费用,相当于在业内做广告,因此会便宜。或者将该减让的一部分费用加载通知费中,由受益人承担。
2、受益人交单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交单,即受益人需要按信用证的规定向指定的议付行或者交单行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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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信用证里,开证行、通知行、议付行、付款行四者的业务内容和业务关系~ - ******
#宰致# 开证行: 开证行是指接受开证人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一般是进口地的银行.开证人与开证行的权利和义务以开证申请书为依据.开证申请书属委托契约性质. 通知行: 通知行(advising bank;notifying bank)是指应开证行的要求,向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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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 加第二通知行的修改 - ******
#宰致# 展开1全部 1. 一般情况,开证行不同意由受益人指定通知行,不过追加汇丰为第二通知行也可;2. 但这不是必须的,因为41D的意思是自由议付的,所以你可选择任一银行议付,不一定必须是你的开户行(当然啦,使用自己的开户行能方便一点),但这个方便之门被汇丰堵死,它本该接受你的议付的,但却故意不愿接受,所以看来是汇丰有点苛刻啊,,所以:你可先试试商议对方改证增加第二通知行,如果对方不同意或者改证费较高,则干脆选择另外一个银行议付,即使另外银行没开户也可,急眼了临时开户(具体手续,可跟你公司财务协商,稍罗嗦一点,但不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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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当中的信用证授证银行是对方开证行还是通支行 - ******
#宰致# 受证行也就是开证行,通知行只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的银行.通知行一般是开证行在出口商所在地的代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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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有问题需要修改,是通知行?议付行?还是什么银行? - ******
#宰致# 信用证的修改涉及四个方面,卖方(受益人)在收到信用证后,审证发现不符点,都是通过通知行联系开证行修改,当然开证行修改也必须征得买方(开证申请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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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题目,急 ******
#宰致# C行 ucp600中说通知行的作用 1是通知受益人 2是审核L/C真伪 很显然 B行什么都没做 就是C行啦 开证行行5日审单原则 5日指的是银行工作日 不算周末 如果3月1是周1 那么B3/6C3/7 是周六周日 这2天不营业...排除法选A 下午就考试了 汗 ~祝考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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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何理解这段关于信用证中的“第二通知行”的解释: - ******
#宰致# 1、作为信用证的通知行,一般是与开证行有业务往来的银行,而当通知行与受益人没有直接关系时,就必须通过与自己(通知行)有业务联系,又与受益人有关系的银行来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这就是所谓的第一通知行和第二通知行存在的原因,且这在实践中常见的现象. 2、为了保证信用证传递的连惯性,第一通知行一般对于同一个信用证,只能选择同一个第二通知行,而不会选择两个第二通知行. 以上便是对原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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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用证通知行? - ******
#宰致# 它一般是出口人所在地银行,有时也可能是外地的银行.如香港某银行指定其在深圳的联行、分行或代理行为限制议付行议付行,由其直接用挂号信邮寄信用证正本给受益人北海的某进出口公司.这深圳的银行就是外地的通知行.《跟单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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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用证中的银行关系问题? - ******
#宰致# 议付行是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买入或贴现受益人开立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或单据的银行. 选择的原则是: 1/国内银行优先于国外银行 2/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优先于别的国内银行 3/能够办理能够办理打包放款和押汇的银行优先于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