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问题?

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后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非合作行会收取200元不等的通知费。 卖方收到信用证,进行单证审核,在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开始准备出口相关事宜。 卖方将信用证规定或指定的单据向议付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我们建议大家使用自己的银行议付,一般来说自己的的银行都可以操作议付工作。 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议付行通行的方式是审核无误后将单据直交开证行,目前国内、外接受电索的银行不多。 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通知卖方确认单据,并给予大约7到10天的支付期限,到期未拒付将直接划转信用证款项。如果买家拒付,单据将被退回。 买方获得单据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 1. 开证的申请 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同时,国内买家填写<信托收据>。 2. 开证的要求 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 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 开证的安全性 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国内从零到30%到100%都有,和企业信誉有关。 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均执行收结汇政策,如果某些单位需要通过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银行将设立保证金帐户根据信誉情况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 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如果货物易销,银行凭信用证给客户提供的融资额度比滞销商品要高得多。 目前,无信誉企业开立信用证可能性比较小,需要提前准备。 4. 申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 (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仍属于银行。 (2)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的资金将归银行自动划转。 (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一般千分之5左右,最低有250元左右。 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 首先,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其次,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 信用证的通知 1. 通知行的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信用证不是由开证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通过其在受益人国家或地区的代理行,即通知行进行转递的。 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通知行的责任是应合理谨慎地审核它所通知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 2. 信用证的传递方式 信用证可以通过空邮、电报或电传进行传递。设在布鲁塞尔的SWIFT运用出租的线路在许多个国家的银行间传递信息。大多数银行,包括中国的银行加入了这一组织。 3. 有效信用证的指示 当开证行用任何有效的电讯传递方式指示通知行,通知信用证或信用证的修改,该电讯将被认为是有效信用证文件或有效修改书,并且不需要再发出邮寄证实书。 一般国内银行会选择有密押协议书的银行信用证,不在此类的银行信用证被认为是风险信用证,需要第三方担保。 受益人的审证 受益人在收到信用证以后,应立即作如下的检查: 买卖双方公司的名号和地址写法是不是和发票上打印的公司名号和地址写法完全一样? 信用证提到的付款保证是否符合受益人的要求? 信用证的款项对吗?信用证的金额总数应与合同相吻合并包括该合同的全部应付费用。 付款的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除非对某些特定的国家或某些特定的进口商,出口商通常要求即期付款。在远期信用证条件下,汇票的期限应与合同中所规定的一致。有一种信用证要求开立远期汇票,但却可即期支付,这种信用证被称为“假远期信用证”,其对受益人所起的作用与即期信用证是一样的。 信用证提到的贸易条款是否符合受益人原先提出的要求? 是否赶得上在有效期和货运单据限期内把各项单据送交银行? 能提供所需的货运单据吗? 有关保险的规定是否与销售合同条款一致? 需保险的风险。受益人对此应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系,以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人的要求。超过销售合同中规定投保范围的任何费用应由申请人负担。 投保金额。绝大多数信用证要求按CIF发票金额的110%投保。 货物说明(包括免费附送的物品)、数量和其他各项写对了吗? 如果按上述各条目检查的时候发现有任何遗漏或差错,那么应该就下列各点立即作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能不能更改计划或单据内容来相应配合? 是不是应该要求买方修改信用证,修改费用应该由哪一方支付? 若有疑问,可向本单位的联系银行或通知行咨询。但有一点请记住:只有申请人和受益人及有关银行共同同意,才有权决定修改。 同时告诉大家,买方有义务开立卖方接受的信用证,否则视为违反买方义务,因此,大家接到不合理条款信用证可以要求修改。 信用证的履行 1. 单据的提交 在跟单信用证业务中,单据的提交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这是对信用证最终结算的关键。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后是否能得到货款,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已开立信用证和单据是否备齐。 2. 交单时间的限制 提交单据的期限由以下三种因素决定: (1)信用证的失效日期; (2)装运日期后所特定的交单日期; (3)银行在其营业时间外,无接受提交单据的义务。 信用中有关装运的任何日期或期限中的“止”、“至”、“直至”、“自从”和类似词语,都可理解为包括所述日期。“以后”一词理解为不包括所述日期。 “上半月”、“下半月”理解为该月一日至十五日和十六日至该月的最后一日,首尾两天均包括在内。 “月初”、“月中”或“月末”理解为该月一日至十日、十一日至二十日、二十一日至该月最后一日,首尾两天均包括在内。 3. 交单地点的限制 所有信用证必须规定一个付款、承兑的交单地点,或在议付信用证的情况下须规定一个交单议付的地点,但自由议付信用证除外。 像提交单据的期限一样,信用证的到期地点也会影响受益人的处境。有时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开证行将信用证的到期地点定在其本国或他自己的营业柜台,而不是受益人国家这对受益人的处境极为不利,因为他必须保证于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在开证银行营业柜台前提交单据。 银行审核单据 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后,银行有义务认真审核单据,以确保单据表面上显示出符合信用证要求和各单据之间的一致性。 1. 审单准则 银行必须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的所有单据,以确定其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规定的单据在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的相符性应由在这些条文中反映的国际标准银行惯例来确定。单据表面上互不相符,应视为表面上与作用证条款不相符。 上述“其表面”一词的含意是,银行不需亲自询问单据是否是假的,已装运的货物是否是假的,已装运的货物是否真正装运,以及单据签发后是否失效。除非银行知道所进行的是欺诈行为,否则这些实际发生的情况与银行无关。因而,如受益人制造表面上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假单据,也能得到货款。但是如受益人已经以适当的方式装运了所规定的货物,在制作单据时未能一到信用证所规定的一些条件,银行将拒绝接受单据,而受人决不能得到货款。银行不审核信用证中未规定的单据,如果银行收到此类单据,将退还提交人或予以转交并对此不负责任。 2. 单据有效性的免责 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或法律效力,或单据中载明、附加的一般及/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银行对单据所代表货物的描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货、金额或存在与否,以及对货物发货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收货人,或货物保险人及其他任何人的诚信、行为及/或疏忽、清偿能力、行为能力或资信状况概不负责。 3. 审核单据的期限 银行需要多长时间审核卖方提交的单据,并通知卖方单据是否完备?统一惯例第13条b款对此明确规定:开证行、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各自应有一个合理的时间,即不超过收到单据后的七个银行营业日,审核单据,决定是否接受或拒收单拒,并通知从其处收到单据的当事人。 4. 不符单据与通知 如开证行授权另一家银行凭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则开证行和保兑行(如已保兑)有义务:(1)接受单据;(2)对已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的被指定银行进行偿付。 收到单据后,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必须以单据为唯一依据,审核其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如果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不符,上述银行可拒收单据。 如果开证行确定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它可以完全根据自己的决定与申请人联系,请其撤除不符点。 如果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决定拒收单据,则其必须在不迟于自收到单据次日起第七个银行营业日结束前,不延误地以电讯,或其他快捷方式发出通知。该通知应发至从其处收到单据的银行,如直接从受益人处收到单据,则将通知发至受益人。 通知必须说明拒收单据的所有不符点,还必须说明银行是否留存单据听候处理,或已将单据退还交单人。开证行或保兑行有权向寄单行索还已经给予的任何偿付款项和利息。 如开证行或保兑行未能按这些规定办理,或未能留存单据等待处理,未将单据退还交单人,开证行或保兑行则无权宣称单据不符合信用证条款。如寄单行向开证行或保兑行提出应注意的单据中的任何不符点,它已以保留方式或根据赔偿书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时,开证行或保兑行并不因之而解除其任何义务。 信用证的结算 当银行审单完毕后,信用证即进入结算阶段。统一惯例第10条指出:“所有信用证都必须清楚地表明该证是否适用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或议付。” 1. 即期付款 受益人将单据送交付款行。 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付款给受益人。 (3) 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 2. 延期付款 受益人把单据送交承担延期付款的银行。 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依据信用证所能确定的到期日付款。 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 3. 承兑汇票 受益人把单据和向银行出具的远期汇票送交办理该信用证的银行(承兑行)。 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件相符后,承兑汇票并退还给受益人。 4. 议付 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将单据连同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人开出的即期或延期汇票送交议付银行。 议付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后,可买入单据和汇票。 该议付银行如非开证行,则以事先议定的形式将单据和汇票交开证行索赔。 大家在提交单据一定要早做准备,及时和银行国际部沟通,不要耽误了时间。对于商检,定舱,产地证以及电通知要提前准备。

简单genius说下流程吧。首先是与客户约定结算方式为即期信用证。然后是客户按照你们双方的合同约定开立信用证。这之前你要给客户提供你的银行信息,以便接收信用证。你的银行就是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后会通知你取证,一般收取通知费¥150-200/票。你拿到信用证后,先逐一审核条款,看看货名、数量、金额、船期是否与合同相符。然后看看信用证都要求你提交哪些单据,各个单据有什么要求。有不明白的就询问你的银行。在审证过程中要注意所谓的软条款,(比如由客户指定的XXX验货确认后发货等)注意一下装期和效期是否充裕。如果发现有明显的错误或者是不能做到的条款,你一定要通知客户修改信用证。直到信用证全部条款弄懂并可接受后方可备货发货。发货要严格执行信用证的数量、唛头、装船期等要求,并遵照信用证要求制作发票、箱单、提单、保单、产地证、汇票、检验报告、证明信等等单证。这部分最容易出错,有问题咨询你的银行,交单后你的银行会审单,提出的不符点或者可能造成的不符点要迅速修改。直到你的银行确认无误,单据将由银行寄往客户的开证行审证。如果议付行没有提出不符点,一般7-30天左右,货款就到你的银行了。有不符点的话,那就得看你跟客户的关系了。客户接受单据不符点的话。银行会按照信用证注明的不符点款项要求,扣除不符点费用后付款放单。有点长,但没办法,信用证业务的确很繁琐,也正因为繁琐,所以也最安全。建议你详读UCP600中英文版,以及对应的ISBP(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审单实务),这对你审证制单都有帮助。最后提示你,一定要仔细审证,切不可模棱两可,一定做到单证相符,单单相符。

这个肯定是要有个前辈带一下怎么着也需要一些时间再就是多多了解一下UCP600

轻松秒懂信用证



信用证业务中存在哪些问题~

(1)由于交货期、交货数量、规格等不符点而造成的风险。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常常发生出口方未按信用证条款规定交货的情况,如品质不符,数量与信用证规定有异,逾期交货等,任何一个不符点都可能使信用证失去其保证作用,导致出口商收不到货款;即使出口方完全按信用证规定出货,但由于疏忽而造成单证不符,也同样会遭到开证行拒付。
(2)因软条款而导致的风险。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开证人可以任意、单方面使单据与信用证不符,即使受益人提交了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也可解除其付款责任。这种信用证实质上是变相的可撤销的信用证。常见的软条款有以下几种:①船公司、船名、目的港、起运港或收货人、装船日期等须待开证人通知或征得开证人同意,开证行将以修改书的形式另行通知。②货物备妥待运时须经开证人检验。开证人出具的货物检验书上签字应由开证行证实或和开证行存档的签样相符。③货到目的港后须经开证人检验才履行付款责任。④信用证暂不生效:本证暂不生效,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或待货样经开证人确认后通知生效。这些软条款,有些是进口商为保护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措施,有些则是恶意欺诈的前奏曲,但无论其初衷如何,这些限制性条款都有可能对受益人的安全收汇构成极大威胁。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其支付完全操纵在进口商手中,从而可能使出口商遭受损失。
(3)进口商利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绕过通知行直接寄出口商,引诱出口商发货,骗取货物。
(4)正本提单直接寄进口商。有些目的港如香港、日本等地,由于路途较近,货物出运后很快就抵达目的港。如卖方同意接受信用证规定“1/3正本提单径寄客户,2/3提单送银行议付”的条款,则为卖方埋下了风险的种子。因为3份正本提单中任何一份生效,其他两份自动失效。如果一份正本提单直接寄给客户,等于把物权拱手交给对方。客户可以不经银行议付而直接凭手中的提单提走货物。如果寄送银行的单据有任何不符点而收不到货款,银行将不承担责任。实质上这是将银行信用自动降为商业信用。
(5)进口商申请开立不合格信开证,并拒绝或拖延修改,或改用其他付款方式支付。此时卖方若贸然发货,将造成单证不符或单货不符的被动局面。
(6)开证行倒闭或无力偿付信用证款项。此时,出口商只能凭借买卖合同要求进口商付款,须承担商业信用风险。

棉布的数量如果没有规定具体的增减幅度,则允许最多多装5%,即105000码,最高金额为42000美元,服装的数量为1000套,这个即使没有规定增减装,因为是包装商品,也不允许多装或少装,所以最多可以装1000套,最多金额为20000美元!

#14712766735# 信用证是怎么回事? - ******
#史郑# 一、信用证的性质、作用、性质~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也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的一种保证,只要受益人履行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即受益人只要提交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种单据,开证行就保证付款.因此,在信用...

#14712766735# 有关信用证的问题 ******
#史郑# 所说的第3方是指签立运输合同并代理其运输过程中的业务的第3方物流公司,而第2方是船舶承运人,包括第3方与第2方所签订的运输合同,第2方所出具的LC也有提货和法律效力. 所以你只可以选择第3方物流,第2方与你没有任何合同上的关系.

#14712766735# 信用证问题请你详细说一下信用证的整个操作流程,包括进出口商、双方 ******
#史郑# 1)信用证一般是由进口商委托开证银行开出的.进口商除了付给银行开证都费用,还要拿出信用证上总金额来做抵押,放在开证行,所以说,信用证不利于资金的周转....

#14712766735# 信用证是什么? - ******
#史郑# 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

#14712766735# 信用证的问题 ******
#史郑# 不能翻译错误的,是完全不同的2种信用证支付方式.现在信用证都是不可撤消的.保兑信用证和一般的信用证区别在于保兑,意思是信用证须经第三方银行进行保兑,你在交单议付时单据交由保兑行审核,无不符点保兑行即支付货款后再向开证行索汇.

#14712766735# 关于信用证的有效期问题. - ******
#史郑# 信用证的效期是由申请人要求,由开证行在信用证上注明的.如要延长效期,需受益人和申请人商量,而后由申请人去开证行办理信用证的修改,需要支付改证费.一般来说,装船后28天在中国到,这个效期还是比较长,比较宽松的.楼上的瞎说,一般信用证上注明的21天或15天,是交单期好不好,(如不注明的话,根据UCP600规定,则默认为提单后21天内交单) 大部分的信用证都会标明具体的某一天为效期的.有时也会有像楼主说的这种情况出现.

#14712766735# 关于信用证金额的问题 ******
#史郑# 客户已经按合同把信用证开过来了,假如: (1)我们公司出货的时候数量少了,信用证就有余下的金额了,不要紧吧?---出货的多少, L/C上有规定能溢短装百分之多少...

#14712766735# 信用证业务中存在哪些问题 - ******
#史郑# (1)由于交货期、交货数量、规格等不符点而造成的风险.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常常发生出口方未按信用证条款规定交货的情况,如品质不符,数量与信用证规定有异,逾期交货等,任何一个不符点都可能使信用证失去其保证作用,导致出口...

#14712766735# 关于信用证的问题 - ******
#史郑# 1.银行拒付的原因一般是所交单据和信用证要求不一致,你上面提到客户有修改过信用证,信用证修改件也是信用证的一部分,你投保的金额没有按照要求,银行拒付有道理的;2.如果你们觉得投保120%太多,你们可以在收到修改件后提出异议,建议客户支付多出来的保费,让他通过TT和修改信用证金额的方式支付都是可以的;如果在交单前没有提出任何 异议,那么你们必须投保120%来满足信用证内容的要求;另外,关于信用证修改件,一方是你来要求客户改的,另一种是客户需要改的,所以跟客户的沟通很重要.如果你收到信用证 后发现有些条款满足不了要求,就可以和客户协商来改证,不要让自己将来要提交的单据产生不符点.希望可以帮到你~

#14712766735# 信用证的问题? - ******
#史郑# 1、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一般指的都是跟单信用证.2、自UCP600颁布之日起,所有的信用证都是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所以,报盘时无需写明“不可撤销”之类的语句.当然,也不是绝对不可以写,即如果愿意写,那么就写上也无妨——因为写与不写的实际结果是一样的.

  • 信用证的审核应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 答:1、注意信用证的付款保证是否有效 2、付款时间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 3、信用证的受益人名称、地址是否与合同一样 4、装运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检查是否能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交单 6、检查信用证内容是否完全正确 ...

  • 有关信用证的问题
  • 答:发现问题后要马上与开证申请人联系对信用证做修改,不要等到做到一半才发现情况不妙,那个时候货物已上船,为时已晚,一旦对方不肯修改信用证,我方就陷入了被动局面。2. 其次是尽量要求对方客户从一些大的,信誉较好的银行...

  • 信用证审核最容易忽略的问题是什么?
  • 答:一般我们审核信用证会疏忽的就是软条款;软条款出现的风险层出不穷,无法一一举例;常见的倒有几类;1. 要求出货人出货前需经指定的第三者出具验货证明(isnpection certificate signe by XXXXX),并规定验货证明的签署需经开...

  • 信用证要特别注意哪些容易出错的
  • 答:作为最重要的国际结算方式之一,信用证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使用专业术语和 固定表达是信用证语言的主要特点之一,然而.这一点也是翻译信用证时容易出错的地方。在信用证翻译的过程中,较为常见的问题大致可以归纳为这么几个方面...

  • 信用证问题
  • 答:信用证的性质有三条:这是做信用证案例的关键。一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UCP600》第七条A款明确规定:“只要规定的单据提交给指定银行或开证行,并且构成相符交单,则开证行必须承付。” B...

  • 信用证问题
  • 答:大致的解决办法有以下几种:1.让客户修改信用证,把最迟装船期延后,你可以咨询一下客人,对方银行修改信用证要多少钱,可以由你们来出。这个办法是最好的。2.问问船公司,可否倒签 倒签的意思就是 把today开船的提单 写成...

  • 关于信用证的几个问题
  • 答:1.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所以一般会要求开证人缴纳保证金,有的是100%,有的可能低一点,具体视银行...

  • 信用证修改问题
  • 答:信用证能否修改于实际到货没有关系,即只要修改后能够保证受益人交单相符,那么即便货到了目的港也还可以修改。但是,关键是修改的内容必须有讲究——因为信用证有交单期限和有效期,即受益人必须在信用证的交单期和有效期内...

  • 信用证审核应主要注意哪些方面问题?要如何发现信用证中的软条款?
  • 答:收到信用证后的审核主要要注意这几个方面:1)首先与签署的合同是否相同,与洽谈的内容是否一致。2)其次是否符合我国的出口贸易政策,上述的要求和单证是否可以办到。3)再次,托运、制单、交单的时间是否来得及,不会延误。...

  • 信用证问题:
  • 答:看信用证的41A条款的规定可知,即41A条款是信用证关于指定的有关银行及信用证的兑付方式的条款,该条款列明被授权对该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及该信用证的兑付方式。也就是受益人交单的对象银行。偿付行不接受单据,即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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