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是实行免退税。因为内外销要分开合算,即外销的涉及的专用发票用于退税,不能进入进项。内销部份单独就其进项和销项计算应纳税额,所以不存在抵的问题。
如果生产企业产品全部出口,没有内销,其进项在纳税申报时全部只能作为留底数(即内销销项为零),所以内销部分等于“零抵税”,也只有等出口环节退税了。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的区别就在于:适用退税率和计算退税的金额的不同。
本质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贸易公司没有增值税抵扣需要,国家给退税;生产企业直接就抵扣增值税了,直到抵扣额超出应纳税额,国家再退超出部分的税。
最基本的而言,外贸企业适用的是出口免、退税,而生产企业适用的是免、抵、退税系统。
这样两套系统的明显差异是后者有抵税环节,前者则没有。
尽管生产企业多了一个抵税环节,现实中也未必都全派得上用处。比如,有些生产企业产品全部出口,没有内销,其进项在纳税申报时全部只能作为留低数(即内销销项为零),所以内销部分等于“零抵税”,也只有等出口环节退税了。
这时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的最大区别就在于:适用退税率和计算退税的金额的不同。如果生产企业的增值额(附加值)低、适用退税率又低的话,还不如改作外贸企业来得实在(简单加工可以采取委托方式进行)。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及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区别~
生产企业是先“免”后“抵”,出口时不需要先交税,拿退税额去抵消应交税额。外贸企业是先“交”后“退”,支付货款给工厂时其实支付部分包含了增值税, 国家按退税率和发票面额把退税退还到外贸企业。
扩展资料: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1、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的依据及计算方法。
(1)对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帐和销售帐记载的,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价核算的,可按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分别确定:退税依据=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进项金额×退税率或征收率(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为退税率,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为征收率)
(2)对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退税依据为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货物的工缴费等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
原辅材料应退税额=购进原辅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进项金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
加工费应退税额=加工费发票所列金额×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合计应退税额=原辅材料应退税额+加工费应退税额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依据及计算方法。
凡属于从价定率计征的货物应依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依据;凡属于从量定额计征的货物应依据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为依据。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出口数量)×税率(单位税额)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额的计税依据及计算方法
根据国税发[2002]11号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时调整(或年终清算时一并调整)。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
3、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消费税的应税货物,属从价定率计征的按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为依据;属于从量定额计征的按出口数量为依据,予以免征消费税。
另外,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外销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不计算退税额。
参考资料:出口退税_百科
最基本的而言,外贸企业适用的是出口免、退税,而生产企业适用的是免、抵、退税系统。这样两套系统的明显差异是后者有抵税环节,前者则没有。尽管生产企业多了一个抵税环节,现实中也未必都全派得上用处。比如,有些生产企业产品全部出口,没有内销,其进项在纳税申报时全部只能作为留低数(即内销销项为零),所以内销部分等于“零抵税”,也只有等出口环节退税了。这时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的最大区别就在于:适用退税率和计算退税的金额的不同。如果生产企业的增值额(附加值)低、适用退税率又低的话,还不如改作外贸企业来得实在(简单加工可以采取委托方式进行)。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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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4134299#
外贸企业退税和生产企业退税,哪个退得多 - ******
#墨征# 不好说.生产企业自产产品自营出口并不直接退税,一般是抵税.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是按照商品的FOB价格退税的.而外贸企业从生厂商采购出口商品的退税,是按照生产企业所开出的增值税发票的已征税额办理退税的.
#18064134299#
生产型企业和外贸型企业退税率一样吗 - ******
#墨征# 同样的产品出口,退税率是一样的,不管是生产型企业还是外贸型企业;如果你是生产型企业,直接收购其他公司的产品且未经加工,且不属于经营范围内产品或者相关配套产品的话,是没法享受出口退税的.
#18064134299#
外贸出口企业退税怎么转为生产型出口退税企业?具体的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地方 - ******
#墨征# 外贸出口公司是不能变身成生产型的出口企业的,如果想转型,那就只能另行开办工厂,然后以工厂的名义再注册进出口资质.
#18064134299#
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由什么区别吗? ******
#墨征# 区别肯定是有的:主要针对进项税的对象不一样——生产企业无固定进项税取的对象,出口企业针对退税要有明确的进项税对象.具体可在网上查询两者的操作流程.
#18064134299#
既是生产型企业又是外贸型企业出口退税认定时应该怎样认定企业?因为? ******
#墨征# 贵单位实质上是生产型企业.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政策可总结如下:1、自营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一律实行“免抵退”税政策;切记是“自产”货物;2、外购的非自产货物必须符合一些条件才能视同自产货物,这些条件总结下来是:与企业自产货物品牌、名称、注册商标相同;自产货物的配套或维修产品;国家列名的企业外购产品再出口.贵公司的退免税认定应按照生产企业来认定,自产货物可以按“免抵退”税办法执行;但代理国外产品再出口则无法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建议:贵公司可以成立独立核算的外贸公司,代理国外的产品;
#18064134299#
生产型企业和贸易型企业,在出口退税计算处理方法上有什么不同 - ******
#墨征# 出口退税既适用于生产型企业也适用于贸易型企业 出口具体来讲是免、抵、退 免税是指出口免征本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用于出口产品的原料有进项税(有符合税务局规定可以抵扣的如增票等)还可以抵扣 退税是指抵扣国内销售销项税后还有剩余的(抵不完),可以办理退税 和企业是生产型企业还是贸易型企业没有必然关系 希望可以帮助你更好的理解
#18064134299#
生产型企业和商贸型企业出口退税有什么区别 - ******
#墨征# 英文“economy”的词源 英文中economy源自古希腊语οικονομα(家政术).οικο为家庭的意思,νομο是方法或者习惯的意 思.因此,其本来含义是指治理家庭财物的方法,到了近代扩大为治理国家的范围,为了区别于之前的用法也被称 为“政治经济学”(Political Economy).这个名称后来被马歇尔改回经济学(Economics).到了现代,如果单称经济学的话,是在政治经济学或者更广的 层面来考虑经济,因此一般在指经济学的时候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是同义的.
#18064134299#
生产型与外贸型企业出口退税哪个合算?生产型与外贸型企业出口退税哪 ******
#墨征# 出口时都是按 FOB价格算的
#18064134299#
生产型企业和外贸公司的退税是怎么算的?有什么区别? - ******
#墨征# 生产型企业和外贸公司有自主经营出口权的,要是一般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它们两者退税要求是一样的.经济法里有讲,你可以看一下.不懂我可以发个我做的表格给你.
#18064134299#
请问:退税上是否优惠?请问:外贸企业与生产型企业为关联企业,出口 ******
#墨征# 这种出口业务的退税是没有特例优惠的. 这种情况一般可以做成真代理, 假自营(就是以外贸公司为出口单位, 生产企业为供货商),其实呢, 是外贸企业为代理出口. 以外贸公司为自营出口单位的形式是为了退税快一些, 因为他们是专业的外贸公司, 这套业务都很熟悉, 各方面的关系也都融通, 比生产企业去办理这套手续(退税), 时间上会合适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