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要点

信用证审单技巧
单证审核的基本方法 :
• 纵向审核法
– “单证一致”
– 以信用证和UCP为基础对规定的各项单据进行审核,各单据的内容要符合信用证和UCP的规定
• 横向审核法
– “单单相符”
– 纵向审核之后,分别以单据为中心审核其他规定的单据,有关内容要相互一致
审核的准备—浏览信用证1
• 快速阅读信用证,以下条款可以马上判断是否存在不符,需重点注意:
– 有效期及有效地
– 金额及增减额度
– 是否允许分批装运
– 最迟装运期
– 交单期
– 各种单据份数
• 审单时单据按信用证提及的次序排列
审核的准备—浏览信用证2
• 对于一些特殊条件,可以事先标记:
– 单据日期早于信用证日期是否接受
– 简式/多式运输单据是否接受
– 第三方单据是否接受
– 运输行单据是否接受
– 是否所有单据都引用信用证号码
– 是否对出单语言有限定
– 其它你认为重要的内容
审核的准备—工具
铅笔 橡皮 计算器 草稿纸 直尺 UCP500 ISBP
审核的要点—汇票
• 出票人必须是受益人,由其签字或盖章加签字
• 付款人是否符合信用证42A/D域规定
• 金额和发票相同,是否符合信用证42C域规定
• 金额的大、小写如都有,则必须一致
• 付款期限要符合信用证42C域规定
• 币种和信用证相一致
• 如必要,需要背书(例如汇票收款人和寄单索汇人不同时,需要收款人给索汇人的背书)
• 修改和变更是否有出票人的证实
审核的要点—发票
• 抬头人必须是申请人 ( UCP500ART48规定的除外)
• 签发人必须是受益人(信用证规定“第三方单据可接受”的除外,UCP500ART48G规定的除外)
• 商品的描述必须与信用证规定一致
• 价格条款(贸易术语)必须与信用证规定一致
• 商品的数量必须符合信用证规定
• 单价和价格条件必须符合信用证规定
• 除非信用证要求,发票无需签字和日期
审核的要点—海运提单1
• 正本提单必须以UCP第20条B款规定的方式进行签字,且承运人的名称必须出现在提单的表面,并表明承运人身份
• 如果是预先印就“已装运于船”的提单,并且没有单独装船批注,提单的出具日即视为装运日
• 如带有加注日期的单独装船批注,该日期视为装运日,而不论在提单签发日之前还是之后
• 装运日是否符合信用证规定
• 装货港和卸货港必须与信用证规定一致
审核的要点—海运提单2
• 必须注明正本的份数
• 收货人和被通知人须符合信用证规定
• 商品名称可使用与信用证不矛盾的货物的统称
• 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如信用证要求)是否正确表明
• 唛头、件数、毛重须与其他单据一致
• 不应有货物及/或包装状况有缺陷的批注
• 背书应按照信用证要求(如有)
• 修正和变更必须经过证实
审核的要点—租船合约提单1
• 银行不审核相关的租船合约
• 正本租船合约提单必须以UCP第20条B款规定的方式签署,无需显示承运人名称
• 如果是预先印就“已装运于船”的租船合约提单,没有单独装船批注,出具日即视为装运日
• 如带有加注日期的单独装船批注,该日期视为装运日,而不论在签发日之前还是之后
• 装运日是否符合信用证规定
• 装货港和卸货港必须与信用证规定一致
审核的要点—租船合约提单2
• 必须注明正本的份数
• 收货人和被通知人须符合信用证规定
• 商品名称可使用与信用证不矛盾的货物的统称
• 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如信用证要求)是否正确表明
• 唛头、件数、毛重须与其他单据一致
• 不应有货物及/或包装状况有缺陷的批注
• 背书应按照信用证要求(如有)
• 修正和变更必须经过证实
审核的要点—多式联运单据1
• 正本多式联运单据必须以UCP第20条B款规定的方式进行签字,且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名称必须出现在提单的表面,并表明其身份
• 如果是预先印就“已装运于船”的提单,并且没有单独装船批注,提单的出具日即视为装运日
• 如带有加注日期的单独装船批注,该日期视为装运日,而不论在提单签发日之前还是之后
• 装运日是否符合信用证规定
• 接管地、发运地、装货地和目的地必须与信用证规定一致
审核的要点—多式联运单据2
• 必须注明正本的份数
• 收货人和被通知人须符合信用证规定
• 商品名称可使用与信用证不矛盾的货物的统称
• 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如信用证要求)是否正确表明
• 唛头、件数、毛重须与其他单据一致
• 不应有货物及/或包装状况有缺陷的批注
• 背书应按照信用证要求(如有)
• 修正和变更必须经过证实
审核的要点—空运单据1
• 正本空运单据必须以UCP第20条B款规定的方式签署,且承运人的名称必须出现在提单的表面,并表明承运人身份
• 在表面看来系“发货人/托运人的正本”,如果要求提交全套正本,只要提交一份表明是发货人/托运人的正本即可
• 空运单据必须表明货物已收妥待运
• 如果L/C要求表面必须标明发运的实际日期,必须做出单独批注,该发运日期将被视为装运日期;如果没有要求,则出具日期将被视为发运日期
审核的要点—空运单据2
• 必须注明信用证要求的出发地机场和目的地机场,可使用IATA代码代替文字
• 不应做成指示抬头,被通知人须符合L/C规定
• 商品名称可使用与信用证不矛盾的货物的统称
• 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如信用证要求)是否正确表明
• 唛头、件数、毛重须与其他单据一致
• 不应有货物及/或包装状况有缺陷的批注
• 修正和变更必须经过证实
审核的要点—公路、铁路、内河运输单据1
• 共同点:
– 无论提交的是否注明正本单据,都视为正本
– 注明承运人名称和身份
– 注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地及目的地
– 不应做成指示抬头和背书,到货通知人是否和信用证一致
– 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如信用证要求)是否正确表明
– 货物描述可以使用与信用证不矛盾的统称
– 修正和变更必须经过证实
– 注明或以收讫装运或类似用语,除单日期视为装运日期,除非有收货印戳,该印戳日期视为装运日期
– 不应有货物及/或包装状况有缺陷的批注
• 不同点:
– 公路运单:必须表明其为签发给托运人/发货人的一联,或者对其签发对象不做任何标注
– 铁路运单:许多铁路运输公司的做法是仅向托运人/发货人提供加盖铁路公司印章的一联(常常是拓印联),此联可作为正本
审核的要点—专递和邮政收据
• 专递/快递
– 注明专递/快递机构的名称及盖戳、签字或其他方式证实
– 表明取件或收件的日期,该日期视为发运日
– 不应有货物及/或包装状况有缺陷的批注
• 邮政收据
– 记载信用证规定的装运地或发运地并注有日期,该日期视为装运日
– 不应有货物及/或包装状况有缺陷的批注
审核的要点—保险单1
• 必须由保险公司或其代理出具并签署,除非另有规定,保险经纪人出具的暂保单不予接受
• 币种必须和信用证一致
• 投保比例
– L/C无规定:最低投保额必须是CIF/CIP金额的110%
– L/C规定投保比例:如110%,视为最低要求
• 保险险别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要求“一切险”时,含有任何“一切险”批注或条款都将接受
• 保险责任至少覆盖信用证规定的货物装运、发运或接管地到卸货港或最终目的地之间的路程
审核的要点—保险单2
• 不必注明正本份数,如果注明,除非另有规定,所有正本都必须提交
• 包装件数、唛头等必须与发票和其他单据一致
• 运输工具、起运地及目的地,必须与信用证及其他单据一致
• 在需要时经有权索偿人背书,如信用证要求空白背书则保险单据可开立成来人式,反之亦然
• 出单日期不得晚于装运日期,除非表明保险责任最晚于装运之日起生效
•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接受含有收免赔率/额的保单
审核的要点—产地证
• 必须由信用证规定的人出具
– 如果信用证要求由受益人、出口商或厂商来出具,则由商会出具的单据是可以接受的,只要该单据相应地注明受益人、出口商或厂商
– 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由谁来出具,则由任何人包括受益人出具的单据都可接受
• 必须经过出单人签署、注明日期
• 必须在表面上与发票的货物相关联
• 收货人的信息如果显示,则不得与运输单据中的收货人信息相矛盾
• 出口方可以不同于受益人或运输单据的发货人
其它单据1
• 海运单
– 非运输单据,不能做成指示抬头和背书,其他要求参考海运提单以及UCP500ART23
• GSP FORM A
– 产地证的一种,除信用证的规定外,参考产地证
• 装箱单/重量单
– 除信用证规定内容外,和其他单据不要矛盾
• 受益人证明/FAX/装船通知/其他声明或证明
– 内容按照信用证的要求缮制
– 是否加注日期取决于单据的内容和性质
其它单据2
• 各种检验证(动植物检疫、熏蒸证明、质检证等)
– 内容按照信用证的要求缮制
– 是否加注日期取决于证明的内容和性质
• 运输行提单/航空分运单/货物收据
– 除非信用证同意,否则不得接受
– 内容按照信用证的要求缮制

信用证有很多地方需要注意,都是要点,请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信用证规定的走货日期,交单日期以及信用证有效期,这三者的时间问题特别重要;
2. 信用证上规定所需要的文件,箱单发票以及提单应该怎么做,都需要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定来做;
总之,不管做什么单子,都要严格按照信用证来做,所谓的“单单一致”,如果信用证规定需要“CO”的话,所有的单据都需要盖公章,要同“CO”上盖的章是一致的,否则产生不符点,小则扣款,大则拒付。

不知道是否回答了你的问题。

信用证中的要点~

信用证审单技巧
单证审核的基本方法 :
• 纵向审核法
– “单证一致”
– 以信用证和UCP为基础对规定的各项单据进行审核,各单据的内容要符合信用证和UCP的规定
• 横向审核法
– “单单相符”
– 纵向审核之后,分别以单据为中心审核其他规定的单据,有关内容要相互一致
审核的准备—浏览信用证1
• 快速阅读信用证,以下条款可以马上判断是否存在不符,需重点注意:
– 有效期及有效地
– 金额及增减额度
– 是否允许分批装运
– 最迟装运期
– 交单期
– 各种单据份数
• 审单时单据按信用证提及的次序排列
审核的准备—浏览信用证2
• 对于一些特殊条件,可以事先标记:
– 单据日期早于信用证日期是否接受
– 简式/多式运输单据是否接受
– 第三方单据是否接受
– 运输行单据是否接受
– 是否所有单据都引用信用证号码
– 是否对出单语言有限定
– 其它你认为重要的内容
审核的准备—工具
铅笔 橡皮 计算器 草稿纸 直尺 UCP500 ISBP
审核的要点—汇票
• 出票人必须是受益人,由其签字或盖章加签字
• 付款人是否符合信用证42A/D域规定
• 金额和发票相同,是否符合信用证42C域规定
• 金额的大、小写如都有,则必须一致
• 付款期限要符合信用证42C域规定
• 币种和信用证相一致
• 如必要,需要背书(例如汇票收款人和寄单索汇人不同时,需要收款人给索汇人的背书)
• 修改和变更是否有出票人的证实
审核的要点—发票
• 抬头人必须是申请人 ( UCP500ART48规定的除外)
• 签发人必须是受益人(信用证规定“第三方单据可接受”的除外,UCP500ART48G规定的除外)
• 商品的描述必须与信用证规定一致
• 价格条款(贸易术语)必须与信用证规定一致
• 商品的数量必须符合信用证规定
• 单价和价格条件必须符合信用证规定
• 除非信用证要求,发票无需签字和日期
审核的要点—海运提单1
• 正本提单必须以UCP第20条B款规定的方式进行签字,且承运人的名称必须出现在提单的表面,并表明承运人身份
• 如果是预先印就“已装运于船”的提单,并且没有单独装船批注,提单的出具日即视为装运日
• 如带有加注日期的单独装船批注,该日期视为装运日,而不论在提单签发日之前还是之后
• 装运日是否符合信用证规定
• 装货港和卸货港必须与信用证规定一致
审核的要点—海运提单2
• 必须注明正本的份数
• 收货人和被通知人须符合信用证规定
• 商品名称可使用与信用证不矛盾的货物的统称
• 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如信用证要求)是否正确表明
• 唛头、件数、毛重须与其他单据一致
• 不应有货物及/或包装状况有缺陷的批注
• 背书应按照信用证要求(如有)
• 修正和变更必须经过证实
审核的要点—租船合约提单1
• 银行不审核相关的租船合约
• 正本租船合约提单必须以UCP第20条B款规定的方式签署,无需显示承运人名称
• 如果是预先印就“已装运于船”的租船合约提单,没有单独装船批注,出具日即视为装运日
• 如带有加注日期的单独装船批注,该日期视为装运日,而不论在签发日之前还是之后
• 装运日是否符合信用证规定
• 装货港和卸货港必须与信用证规定一致
审核的要点—租船合约提单2
• 必须注明正本的份数
• 收货人和被通知人须符合信用证规定
• 商品名称可使用与信用证不矛盾的货物的统称
• 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如信用证要求)是否正确表明
• 唛头、件数、毛重须与其他单据一致
• 不应有货物及/或包装状况有缺陷的批注
• 背书应按照信用证要求(如有)
• 修正和变更必须经过证实
审核的要点—多式联运单据1
• 正本多式联运单据必须以UCP第20条B款规定的方式进行签字,且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名称必须出现在提单的表面,并表明其身份
• 如果是预先印就“已装运于船”的提单,并且没有单独装船批注,提单的出具日即视为装运日
• 如带有加注日期的单独装船批注,该日期视为装运日,而不论在提单签发日之前还是之后
• 装运日是否符合信用证规定
• 接管地、发运地、装货地和目的地必须与信用证规定一致
审核的要点—多式联运单据2
• 必须注明正本的份数
• 收货人和被通知人须符合信用证规定
• 商品名称可使用与信用证不矛盾的货物的统称
• 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如信用证要求)是否正确表明
• 唛头、件数、毛重须与其他单据一致
• 不应有货物及/或包装状况有缺陷的批注
• 背书应按照信用证要求(如有)
• 修正和变更必须经过证实
审核的要点—空运单据1
• 正本空运单据必须以UCP第20条B款规定的方式签署,且承运人的名称必须出现在提单的表面,并表明承运人身份
• 在表面看来系“发货人/托运人的正本”,如果要求提交全套正本,只要提交一份表明是发货人/托运人的正本即可
• 空运单据必须表明货物已收妥待运
• 如果L/C要求表面必须标明发运的实际日期,必须做出单独批注,该发运日期将被视为装运日期;如果没有要求,则出具日期将被视为发运日期
审核的要点—空运单据2
• 必须注明信用证要求的出发地机场和目的地机场,可使用IATA代码代替文字
• 不应做成指示抬头,被通知人须符合L/C规定
• 商品名称可使用与信用证不矛盾的货物的统称
• 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如信用证要求)是否正确表明
• 唛头、件数、毛重须与其他单据一致
• 不应有货物及/或包装状况有缺陷的批注
• 修正和变更必须经过证实
审核的要点—公路、铁路、内河运输单据1
• 共同点:
– 无论提交的是否注明正本单据,都视为正本
– 注明承运人名称和身份
– 注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地及目的地
– 不应做成指示抬头和背书,到货通知人是否和信用证一致
– 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如信用证要求)是否正确表明
– 货物描述可以使用与信用证不矛盾的统称
– 修正和变更必须经过证实
– 注明或以收讫装运或类似用语,除单日期视为装运日期,除非有收货印戳,该印戳日期视为装运日期
– 不应有货物及/或包装状况有缺陷的批注
• 不同点:
– 公路运单:必须表明其为签发给托运人/发货人的一联,或者对其签发对象不做任何标注
– 铁路运单:许多铁路运输公司的做法是仅向托运人/发货人提供加盖铁路公司印章的一联(常常是拓印联),此联可作为正本
审核的要点—专递和邮政收据
• 专递/快递
– 注明专递/快递机构的名称及盖戳、签字或其他方式证实
– 表明取件或收件的日期,该日期视为发运日
– 不应有货物及/或包装状况有缺陷的批注
• 邮政收据
– 记载信用证规定的装运地或发运地并注有日期,该日期视为装运日
– 不应有货物及/或包装状况有缺陷的批注
审核的要点—保险单1
• 必须由保险公司或其代理出具并签署,除非另有规定,保险经纪人出具的暂保单不予接受
• 币种必须和信用证一致
• 投保比例
– L/C无规定:最低投保额必须是CIF/CIP金额的110%
– L/C规定投保比例:如110%,视为最低要求
• 保险险别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要求“一切险”时,含有任何“一切险”批注或条款都将接受
• 保险责任至少覆盖信用证规定的货物装运、发运或接管地到卸货港或最终目的地之间的路程
审核的要点—保险单2
• 不必注明正本份数,如果注明,除非另有规定,所有正本都必须提交
• 包装件数、唛头等必须与发票和其他单据一致
• 运输工具、起运地及目的地,必须与信用证及其他单据一致
• 在需要时经有权索偿人背书,如信用证要求空白背书则保险单据可开立成来人式,反之亦然
• 出单日期不得晚于装运日期,除非表明保险责任最晚于装运之日起生效
•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接受含有收免赔率/额的保单
审核的要点—产地证
• 必须由信用证规定的人出具
– 如果信用证要求由受益人、出口商或厂商来出具,则由商会出具的单据是可以接受的,只要该单据相应地注明受益人、出口商或厂商
– 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由谁来出具,则由任何人包括受益人出具的单据都可接受
• 必须经过出单人签署、注明日期
• 必须在表面上与发票的货物相关联
• 收货人的信息如果显示,则不得与运输单据中的收货人信息相矛盾
• 出口方可以不同于受益人或运输单据的发货人
其它单据1
• 海运单
– 非运输单据,不能做成指示抬头和背书,其他要求参考海运提单以及UCP500ART23
• GSP FORM A
– 产地证的一种,除信用证的规定外,参考产地证
• 装箱单/重量单
– 除信用证规定内容外,和其他单据不要矛盾
• 受益人证明/FAX/装船通知/其他声明或证明
– 内容按照信用证的要求缮制
– 是否加注日期取决于单据的内容和性质
其它单据2
• 各种检验证(动植物检疫、熏蒸证明、质检证等)
– 内容按照信用证的要求缮制
– 是否加注日期取决于证明的内容和性质
• 运输行提单/航空分运单/货物收据
– 除非信用证同意,否则不得接受
– 内容按照信用证的要求缮制

这个都不知道,真是虾, 赶快再把实务书番番~~~

#13556228232# 信用证,它的特点有哪些? - ******
#吉侦# 信用证的特点有:(1)信用证是开证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2)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它不依赖于贸易合同,也不受贸易合同的限制,或者说信用证是自足的文件;(3)信用证是一种交易所买卖.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

#13556228232# 出口做信用证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 ******
#吉侦# 关键有三点:1、客户的开证银行的信用,要选择汇丰、花旗等国际性大银行,或者客户所在国的国有大银行,毕竟信用证是银行信用,银行非常关键;2、信用证收到后,要严格核对信用证的所有条款,是否所有条款你们都可以满足并且能以单据形式交付,是否有软条款你们不能控制;如果有对你们不利的或者你们不能满足的条款,要尽快协调客户更改信用证;3、交单的时候,要严格对照信用证条款制单,避免不符点.

#13556228232# 论述信用证的内容及其支付程序 - ******
#吉侦# 信用证的内容根据具体的开证申请内容的不同而不同,但主要包括:信用证号码、开证日期、信用证的页次、信用证有效期和有效地点、信用证结算的货币和金额、跟单信用证形式、指定的有关银行及信用证兑付的方式、分装条款、转运条款、最后装船期、货物描述、单据要求、保兑指示、信用证开证申请人、开证的银行、信用证的受益人、费用情况等.至于支付程序——受益人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及有效期内交单,开证行在收到受益人的交单之后,对单据进行审核,如果没有不符点,则开证行对受益人付款,或者在远期汇票的到期时对受益人付款;如果单据有不符点,则开证行将拒绝付款——因为信用证的实质是开证行对受益人有条件的付款承诺.而这个条件就是受益人的交单必须复合信用证的规定.

#13556228232# 信用证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 - ******
#吉侦# 简单地说,信用证的性质是开证行对受益人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其特点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单独的单据买卖.

#13556228232# 回答信用证的特点 - ******
#吉侦# 1、开证行是第一付款人 信用证是由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作出付款的保证.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开证银行是第一付款人.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2条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是开证行应开...

#13556228232# 对信用证来证的审核要留意什么啊! - ******
#吉侦# 只有印、押相符,即,①来证缺少某部分.有些信用证注明由两部分构成,但收到后却发觉缺少其中一部分关于信用证注意点、信用证审核、信用证的资. 二、请问审核信用证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许多不符点单据的产生以及提交后被...

#13556228232# 信用证业务的作用和特点是什么? ******
#吉侦# 信用证的特点: 1.开证行付首要付款责任.属于银行信用. 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性文件.依据合同开立,又独立于合同. 3.信用方式是纯单据业务.银行凭单付款,不问货物. 信用的作用: 1.对出口商的作用:保证出口商凭单区的货物,使出口商得到外汇保证.另外,可以获得资金融通.(如打包贷款) 2.对进口商的作用:保证取得代表货物的单据,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另外,也可以获得资金融通. 3.对银行的作用:进口商开证需要交纳开证费和保证金,所以能够增加其收入.

#13556228232# 如何审查信用证? 需要哪些步骤,注意的审查要点是什么? 谢谢 - ******
#吉侦# 要点是看懂信用证的内容,信用证的内容非常难懂,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短期内是看不懂信用证的,如果你看不懂信用证,就没有办法审核了.所以看懂信用证是第一步,但是完全看懂信用证至少需要一到两年的时间.

#13556228232# 审核信用证的内容有哪些? ******
#吉侦# 一、有效性●信用证有效期:如果没有有效期,则说明该证无效;●信用证是否有保留条款:有保留条款意味着信用证要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才能生效;如:“待获得进口许可...

#13556228232# 信用证内容的审核和修改通常注意哪些方面 - ******
#吉侦# 收到信用证后检查和审核的要点: (一).检查信用证的付款保证是否有效. 应注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是一项有效的付款保证或该项付款保证是存在缺陷问题 的: 1.信用证明确表明是可以撤消的; 此信用证由于毋须通知受益人或未经受益...

  • 信用证受益人审核信用证的重点是
  • 答:信用证受益人审核信用证的重点是信用证条款与商品买卖合同的条款是否一致。根据中国教育考试网得知,信用证受益人审核信用证的重点是信用证条款与商品买卖合同的条款是否一致。信用证受益人是信用证上指定的有权使用信用证的人,即出口商。信用证的受益人包括名称和地址等内容,应完整、清楚,如果有错误或...

  • 信用证有哪些条款是特别重要,一定要看的?
  • 答:信用证是开证行开给受益人的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常用于国际货物贸易中。对于卖方(受益人)而言,收到信用证后应进行全面审查。应该是其中的所有条款都很重要。信用证的常见条款 1.1 信用证本身的说明:编号、种类、申请人、受益人、兑用方式及兑用银行等 1.2 货物描述:品名、单价、数量、包装...

  • 信用证审核需要注意哪些要点,数量条款需要注意哪些?
  • 答:最关键的就是读懂信用证的全部条款,可以这样定义,初次接触信用证的人是不可能读懂信用证的,最少执行过50份以上的信用证,才可以说基本了解信用证了。可能很多人对此持反对意见,这是很正常的,因为懂英语的人大体一看信用证,感觉很多单词都认识,似乎并不难懂,实际上对于执行信用证来说,必须100%的...

  • 审核国外开来的信用证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 答:其次,既然信用证是“有条件的付款承诺”,那么这个条件就是主要关键点。换句话说就是,如果受益人不能够按照信用证行事,提交的单据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则开证行将不会兑现承诺,也就不会付款。所以,受益人在审核信用证的第二个要点就是审核信用证规定的那些“条件”,看是否能够做到和满足信用证的...

  • 银行应该对信用证的哪些方面进行审查
  • 答:3、对信用证的性质与开证行付款责任的审查:来证中不得标明“可撤销”字样。同时在证内载有开证行保证付款的文句。上述三点,也是银行审证的要点,进出口公司只作复核性审查。4、对信用证金额与货币的审查:信用证金额应与合同金额相一致。5、对商品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等条款的审查:证中有关...

  • 审核信用证的重点是什么?
  • 答:开立信用证之前双方就必需对将要开立的各项条款进行确认,这个不能含糊。一旦信用证开出后,再修改会增加额外的费用和时间。任何一个小小的单证暇疵都有可能被对方认定为不符点,如大小写、空格、货物的描述方式等等,要知道银行审出不符点就有钱赚了,一旦出现不符点,银行必需得到付款人的确认才能付款...

  • 外贸信用证操作重点在哪里啊 谢谢
  • 答:2。调查开证人(买方)的咨询,这很关键。和你做生意的客户,见过面没有,看看他们公司的网页介绍,最好是去哪里看过。他们买你的东西是不是真的有这个需要的,是自用的还是转手的、是厂家还是贸易公司等等。3。看看信用证的内容和调款,有没有你做不到的单证,和不可能做到的条款。4。看货运公司...

  • 信用证受益人审查信用证得重点是什么
  • 答:1.信用证是否是可以撤销 2.信用证条款是否与之前的合同不符 3.信用证条款是否都能实现 4.信用证费用的支付方式 (开征费用等是否由受益人承担)另外还要注意 在接受信用证后 是否还有修改条款或者补充条款 千万小心 大多陷阱就出在这里 如果修改条款或者补充条款你不能接受 请立即与客户联系 拒收 并...

  • 进出口信用证审证的要点
  • 答:这类信用证实际上受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控制,受益人收款没有保障,故不应接受。信用证的性质,如不可撤销,是否保兑;汇票的付款人和付款日期;信用证对货物的描述;装运条件;保险条款以及所需单据等,都应和合同及惯例的规定相一致。以上为审核信用证时应注意的要点。此外,对于开证行在信用证中的各种...

  • 在分析对方开来的信用证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答:比如:信用证的有效期和到期地点的条款,信用证的最迟交货期条款,信用证的交单期条款(如果没有该条款,那么就要关注信用证的有效期),以及信用证对相关单据要求的条款——这是这个审核环节的重点中的重点,毕竟这是开证行要审核和购买的具体单据。因此,需要特别关注,其中的审核要点就是:看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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