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怎样办理进口付汇核销业务?

一、进口单位名录登记、变更及注销

(一)办理依据:
1、《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暂行办法》;
2、《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除相关申请表外,以下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1、名录登记
(1)名录登记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6)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格式见附件2);
(7)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可参考外汇局办事指南

按照你上述情况,你应该已经是名录企业了,所以银行才能给你付汇,
如果不是名录企业,那么你和银行都违规办理了进口付汇业务。
那么,你要按照二楼的标准准备材料去外管局,办理名录企业登记,
然后,外汇局会给你一个你们企业管理员的账号和密码,登陆进口核查系统。

现在,最有可能的情况是,你是名录企业,但是没有办理进口核查系统的开通业务,那么就赶快去外汇局办理开通业务吧。

另外,现在进口需要核销了,改革为进口付汇核查了。

如何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2)初审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还进口单位。 (3)初审结束后,经办人员签字并转交其他业务人员复核; (4)复核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还进口单位。 (5)复核无误,则复核员签字并将企业报审的全部单据及IC卡留存并留下企业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6)外汇局将留存的报关单及企业IC卡通过报关单检查系统检验报关单的真伪。如无误,则将IC卡退进口单位,并在到货报审表和报关单上加盖“已报审”章;如报关单通不过检查,则将有关材料及情况转检查部门。 (二)进口付汇备案手续 进口付汇备案是外汇管理局依据有关法规要求企业在办理规定监督范围内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向外汇局核销部门登记,外汇局凭以跟踪核销的事前备案业务。 1、企业在办理下列付汇或开立信用证业务时,须办理备案手续: (1) 开立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远期信用证; (2) 信用证开立日期距最迟装运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 (3) 办理90天以上(不含90天)承兑交单的承兑业务; (4) 提单签发日期距付汇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付汇交单业务; (5) 付汇日期距预计到货日期超过90天的预付货款; (6) 超过合同总额的15%且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预付货款; (7) 报关单签发日期距付汇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货到汇款业务; (8) 境外工程使用物资采购的付款、开证业务; (9) 转口贸易的付款、开证业务; (10)不在名录内企业付汇、开证业务; (11)“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进口单位名单”内企业的付汇、开证业务; (12)经外汇局了解认为确系特殊情况,有必要重点跟踪付汇业务。

如何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一、进口付汇核销监管部门的职责
(一)整理银行报送的进口付汇核销单,录入有关数据。一般要求隔日录入完毕并按付汇日期将核销单归档。对有问题的核销单及时与银行联系改正。待国际
收支统计申报2.0版软件稳定运行之后,进口付汇核销单数据直接从该软件系
统中提取,取消手工录入工作。
(二)审查进口单位的进口到货报审和未到货报审,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报审表录入计算机。审查三项内容:
1、进口单位在报审表上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单据的内容是否一致无误;
2、审核付汇单证与报关单内容是否一致;
3、手工操作时审核进口单位提供的报关单表面是否与海关的要求一致,即是否有防伪标签、海关编号,是否有清晰的海关验讫章等;使用报关单核查系统
后用计算机核查报关单的真伪。
经审核无误,即在报审表和报关单上加盖报审章,将报关单和报审表(第一联)归档存放,将报审表(第二联)的内容录入计算机;如第一项有问题,则请进口单位更正报审表的内容后再报审;如第二项、第三项有问题,以及报关单属
于按规定应办理二次核对的范围之内,则留存有关报关单进行二次核对,经鉴别结果为真实者即将报关单退还进口单位留存,经证实存在问题的即按有关规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处理。
(三)进口付汇备案表审核及签发
进口付汇备案表是针对一些核销方式较特殊、银行资金风险较大及逃套汇发生频率较高的进口付汇,如远期信用证、异地付汇、转口贸易、预付款等所采用的一种事前登记、初审办法。办理备案表表明外汇局已对上述付汇进行了重点跟踪、登记,并按期要求进口单位凭有关凭证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
二、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流程
(一)
进口付汇到货的数据报审
1、概念
进口付汇到货报审是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月将\"贸易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报送外汇局审查的业务过程和手续。
2、业务审核单据
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进口单位在办理到货报审手续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据:
(1)进口付汇核销单(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则报关单号栏不得为空);
(2)进口付汇备案表(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为\"正常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4)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均为打印件并加盖公司章);
(5)结汇水单及收帐通知单(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及\"转口贸易\",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
3、办理进口付汇报审业务手续:
(1)进口单位须备齐上述单据,一并交外汇局进口核销业务人员初审。
(2)初审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还进口单位。
(3)初审结束后,经办人员签字并转交其他业务人员复核;
(4)复核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还进口单位。
(5)复核无误,则复核员签字并将企业报审的全部单据及IC卡留存并留下企业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6)外汇局将留存的报关单及企业IC卡通过报关单检查系统检验报关单的真伪。如无误,则将IC卡退进口单位,并在到货报审表和报关单上加盖\"已报
审\"章;如报关单通不过检查,则将有关材料及情况转检查部门。
(二)进口付汇备案手续
进口付汇备案是外汇管理局依据有关法规要求企业在办理规定监督范围内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向外汇局核销部门登记,外汇局凭以跟踪核销的事前备案业务。
1、企业在办理下列付汇或开立信用证业务时,须办理备案手续:
(1)
开立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远期信用证;
(2)
信用证开立日期距最迟装运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
(3)
办理90天以上(不含90天)承兑交单的承兑业务;
(4)
提单签发日期距付汇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付汇交单业务;
(5)
付汇日期距预计到货日期超过90天的预付货款;
(6)
超过合同总额的15%且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预付货款;
(7)
报关单签发日期距付汇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货到汇款业务;
(8)
境外工程使用物资采购的付款、开证业务;
(9)
转口贸易的付款、开证业务;
(10)不在名录内企业付汇、开证业务;
(11)\"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进口单位名单\"内企业的付汇、开证业务;
(12)经外汇局了解认为确系特殊情况,有必要重点跟踪付汇业务。
企业在办理上述备案业务前,须对应报审已签发的预计到货日期在上月1日前的备案表的到货情况;否则,不予办理。
2、进口单位在办理备案业务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证:
(1)
进口付汇备案申请函(申请函内容应包含申请备案原因及备案内容);
(2)
进口合同正本及主要条款复印件;
(3)
开证申请书(如备案原因为\"远期信用证\",则该开证申请书上应有
银行加盖的业务章);
(4)
进口付汇通知单及复印件(如结算方式不为\"托收\",则企业可不提
供该单据);
(5)
电汇申请书(如结算方式不为\"汇款\",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
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复印件及IC卡(如备案原因不为货到汇款、信
用证展期,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及IC卡);
(7)
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单或转口所得的信用证(如备案原因不为\"境外工
程使用物资\"、\"转口贸易\",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8)
预付款保函(如备案原因不为\"90天以上到货\"、超过15%且超过等
值10万美元的预付货款,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9)
进口付汇备案表;
(10)特殊备案情况下,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
3、企业在办理进口付汇备案业务时应根据不同的备案情况对应提供上述单据,并按照下列要求完成备案手续:
(1)
企业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有关单据交外汇局核销业务人员初审;
(2)
初审无误,审核人员将单据报送主管领导审批;
(3)
业务人员应于企业备案当日(或次日,\"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进口单位名单\"内企业除外)将通过初审的单据报送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在次日(或第三日,\"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进口单位名单\"内企业除外)将审批结果退审核人员;对于审批未通过的备案,审核人员须及时向企业讲明原因。
(4)
审批通过后,由审核人员通知企业(或由企业主动查询)备案结果,并将加盖\"进口付汇核销专用章\"的备案表及所附单证退还企业;同时,将备案表第四联及有关单证复印件一并留存、输机;

#17350226535# 怎么进口核销 ******
#贡耐# 1.先进口报关后追货代要回报关单+增殖税,关税完税金单 2.然后到银行付汇 3.实际付汇发生后拿着报关单原件+复印件去到外汇管理局申请进名录和开通网上核销业务 4.上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servlet/AuthorityServlet,这个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登陆后,进入进口付汇核销,然后查找出想对应的实际付汇水单+实际报关单,两个互相挂钩保存,然后发送审核~! 5.等审核OK了就打印报表出来后拿报关单原件+复印件,和付汇水单原件+复印件到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科的进口核销业务那里盖章就OK了~!

#17350226535# 进口付汇如何核销 ******
#贡耐# 拿报关单,银行核销单,备案申请表,进口付汇货到核销表,IC卡,还有当地外管局要求的其他资料去办理核销. 时间的长短要看你们外管局的效率了,我们这里是把资料送过去之后,一个星期内给核销.

#17350226535# 进口付汇核销的操作流程,除了用到外汇网上服务平台,还需要在外汇管理平台上做什么吗,谢谢偶了 ******
#贡耐# 付汇与核销是分开的,到银行付汇前要在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登记,登记前要到外汇局导入企业基本信息,需要提交一些材料去,1到2个工作日能办好,在服务平台上登记后要等到第二天才知道有没有通过确认,每天晚上23点系统会自通审核的.如果审核后额度不足,还得去外汇局申请增加额度,需20个工作日才能申请下来,所以付汇金额最好不要超过5万美金.希望这些可以帮到你.

#17350226535# 进口付汇核销从来没有做过怎么办? - ******
#贡耐# 首先,进口付汇是需要核销单的,这里这的核销单是你在银行填写的“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如果你是以个人名义进行付汇,则无法取得该单证.因为外汇局是根据国际收支的付汇数据来对企业进行核销,所以现在外汇局对你以个人名义付汇目前无法追究.但是,今后此类现象将被纳入监管范围之内,就是以你的货物流和资金流进行匹配,象你这种只有货物进口,而无外汇付出的现象在监管范围之内.最好还是到外汇局说明情况,并及时沟通.否则依照外汇管理条例会被处罚的.

#17350226535# 求助,进口核销需准备什么? - ******
#贡耐# 如果是货到付款,拿着你公司的电子口岸操作员卡到银行办理付汇,银行就直接向外汇局申报核销了,你不用去外汇局的.如果是预付的,我们这里(沈阳)核销时需要:进口付汇核销单、报关单,加盖公司公章的进口付汇核销申请表(可到外汇局免费索取),电子口岸操作员卡.然后到外汇局的电子口岸上进行核销提交(用外汇局大厅提供的计算机,我们自己操作).具体步骤,电子口岸的页面上都有提示的.

#17350226535# 进口付汇核销需要带什么单证? ******
#贡耐# 进口付汇核销表,合同,发票(海关两张原始发票),箱单,报关单

#17350226535# 货物进出保税区如何办理核销手续? - ******
#贡耐# 货物进出保税区视同进出口 ,由保税区外的企业办理核销手续,保税区内的企业不办理核销手续.具体办法是:货物从保税区以外进入保税区或从保税区进入区外,由保税区外的企业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和《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出口收港发进口付汇核销手续.货物从保税区运到境外,或人境外运抵保税区,区内企业不办理核销手续.区内企业委托区外企业代理出口的,由区外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后,持代理协议将外汇原币划转区内企业;区内企业委托区外企业代理进口的,区内企业持代理协议和外汇局的核准件将外汇汇往区外企业,由区外企业按照规定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17350226535# 急:进口付汇核销的问题 - ******
#贡耐# 外汇局不会处罚的,因为他根本不具体这个权力,能通过调整进口单位付汇名录不让你再付汇这种方式来管理.即然外汇局要求你在7月31日之前核销完,你照做就可以了,就算这期间把你调整下付汇名录,核完了马上也就上去了.

#17350226535# 进口付汇核销问题 - ******
#贡耐# 无法核销.进口业务每一个合同项下支付的外汇总额,应和该合同报关单上载明的进口货值相同.没有货物的实际进口,在海关是没有对应的清关数据的,也不可能有报关单.所以无法核销.面临这个问题,只有两个常规解决办法:1、催促外商发货,晚发货总比不发货强.2、如果外商确实不具有供货的能力,则和外商签订合同撤销及退款协议.要求外商退款.向外管局出具情况说明,将外商的退款收汇与原来的对外付汇冲销.具体的手续请向属地外管局咨询.仅供参考!

#17350226535# 进口付汇核销的报审流程 - ******
#贡耐# (一) 进口付汇到货的数据报审1.概念 进口付汇到货报审是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月将“贸易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报送外汇局审查的业务过程和手续.2.业务审核单据 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

  • 进口付汇核销单的业务手续
  • 答:(6)外汇管理局将留存的报关单及企业IC卡通过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检验报关单的真伪。如无误,则将IC卡退进口单位,并在到货报审表和报关单上加盖“已报审”章;如报关单通不过检查,则将有关材料及情况转检查部门。外汇管理局检查企业各项进口付汇业务内容无误后,为企业办理核销手续,允许进口企业继续进行...

  • 进口付汇核销的报审流程
  • 答:(一) 进口付汇到货的数据报审1.概念进口付汇到货报审是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月将“贸易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报送外汇局审查的业务过程和手续。2.业务审核单据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 进口付汇核销的程序和准备资料
  • 答:那你要到外汇局核销,核销时要带核销表(三联),核销单(付汇时银行出具的),报关单(付汇证明联),IC卡。(2)如果还未付汇,可以凭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和IC卡直接到银行付汇,这种情况就不要再到外汇局去做核销了,相当于在银行付汇的时候银行就已经帮你核销了。

  • 信用证付汇核销流程
  • 答:进口付汇核销要带: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付汇申请书,报关单付汇证明联,电子口岸IC卡。信用证、托收、预付等项下的付汇需要到外汇局核销,货到付汇银行直接办理。东西带齐全了去当地外汇局办理。

  •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
  • 答:新规定说白了,只要你在合理范围内,核销上不需要任何操作。但是外管局有权利向企业要求现场核查,所以请定期在外管局应用平台上查看您是否有现场核查通知书。另外,有几情况需向外管局主动汇报:1.单笔合同报关和收汇的差额大于合同的10%且超过USD10万;2.单笔退汇超过USD10万;3.B类企业付汇。

  •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
  • 答:进口的比较简单,我刚做了一个。预付款项下的,要准备,一,进口的付汇银行凭证.二,关单(原件) 三,外汇管理局会给你一份一式两份的表格,叫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我们这里是这样的,不知道不同地方是不是有差别,你可以去问问的。我的QQ。823050160 我也是不久前做了一笔。

  • 外汇合同备案流程外汇合同备案
  • 答:二、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流程(一)进口付汇到货的数据报审1、概念进口付汇到货报审是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月将“贸易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报送外汇局审查的业务过程和手续。2、业务审核单据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

  • 进口贸易涉及到核销吗?付汇后怎么核销?
  • 答:需要核销 付汇后凭报关单 发票 进口核销单等到当地外汇管理局进口核销科办理

  • 进口付汇核销的具体流程
  • 答:不需要用电子口岸读卡器,但是要用到卡。外局局网上平台预付登记---付款---报关---打印出来的报关单核销联,口岸卡到外管局现场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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