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对人身安全、经济损失上所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视为一级负荷:
① 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害时。
② 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
③ 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2)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设备损坏或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视为二级负荷:
① 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时。
② 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4)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应为三级负荷。
(2)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3)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2)设备的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应满足设备允许中断供电的要求。
(4)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
消防电源属于几级负荷~
不同建构筑物的消防电源要求
1.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规定。根据该规范要求,一级负荷供电应由2个电源供电,且应满足下述条件:
1)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破坏;
2)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2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人应急供电系统。应急电源可以是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供电网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蓄电池或干电池。
结合消防用电设备(包括消防控制室照明、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的具体情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供电,可视为一级负荷:
①电源来自两个不同发电厂;
②电源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电压一般在35kV及以上)。
2 本条规定要求一级负荷供电的场所,主要从扑救难度和使用性质、重要性等因素来考虑的。
据对一些工厂、仓库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调查,这些场所一般都设置了2个电源(包括自备发电设备)供电,在实际火灾中发挥了作用,保证了火灾时的不间断供电,减少了火灾损失。
3 本条对室外消防用水量较大的建筑物、储罐、堆场的消防
用电设备的供电,要求二级负荷供电。主要依据如下:
依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划分消防负荷,参考消防用电设备最少持续供电时间来折算。
13.9.5 建筑物(群)的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为一级时,应由主电源和自备电源或城市电网中独立于主电源的专用回路的双电源供电;
2
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时,应由主电源和与主电源不同变电系统,提供应急电源的双回路电源供电;
3
为消防用电设备提供的两路电源同时供电时,可由任一回路作主电源,当主电源断电时,另一路电源应自动投入;
4
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或配变电所处,其应急电源配电装置宜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置;当分开设置有困难,需要与主电源并列布置时,其分界处应设防火隔断。配电装置应有明显标志。
13.9.6 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及排烟风机等的两个供电回路,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消防设备的控制回路不得采用变频调速器作为控制装置。
13.9.7 当消防应急电源由自备发电机组提供备用电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时,应设自动启动装置,并应在30s内供电;
2
当消防用电负荷为二级,且采用自动启动有困难时,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
3 主电源与应急电源间,应采用自动切换方式。
13. 9.8 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系统的分支线路,不应跨越防火分区,分支干线不宜跨越防火分区。
13.9.9
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及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外,各防火分区的消防用电设备,应由消防电源中的双电源或双回线路电源供电,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末端配电箱应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该箱应安装于所在防火分区内;
2
由末端配电箱配出引至相应设备,宜采用放射式供电。对于作用相同、性质相同且容量较小的消防设备,可视为一组设备并采用一个分支回路供电。每个分支回路所供设备不宜超过5台,总计容量不宜超过10kW。
13.9.10 公共建筑物顶层,除消防电梯外的其他消防设备,可采用一组消防双电源供电。由末端配电箱引至设备控制箱,应采用放射式供电。
13.9.11
当12~18层普通住宅的消防电梯兼作客梯且两类电梯共用前室时,可由一组消防双电源供电。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配电箱,应设置在消防电梯机房间,由配电箱至相应设备应采用放射式供电。
13.9.12 应急照明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建筑物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且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时,宜由主电源和应急电源提供双电源,并以树干式或放射式供电。应按防火分区设置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电箱,提供该分区内的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电源。
当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宜由双电源中的应急电源提供专用回路采用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
2
当消防用电负荷为二级并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时,宜采用双回线路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电箱。当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可由单回线路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
3
高层建筑楼梯间的应急照明,宜由应急电源提供专用回路,采用树干式供电。宜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
4
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不应由同一分支回路供电,严禁在应急照明电源输出回路中连接插座。
13.9.13 各类消防用电设备在火灾发生期间,最少持续供电时间应符合表13.9.1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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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时,一级负荷(双电源)怎样工作 - ******
#别彼# 一些重要的场所(如一类高层建筑等)要采用一级负荷供电(即两个独立电源),次重要的场所要采用二级负荷供电.对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情况,消防要求在发生火灾时,主电源和应急电源采用末端切断的方式来强切.也就是说,强切之后,将只有应急电源工作,原来在主电源上的所有负荷(包括动力系统,非消防照明等)将会被一并切掉.在此过程中,将使用应急电源切换开关、逆变器等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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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消防用电等级的区分与要求 ******
#别彼# 对二类建筑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的两回线路要求供电.二类建筑的供电变压器,当高压为一路电源时亦宜选两台,仅在能从其它用户处获得低压备用电源的情况下,方可只选一台.备用电源的作用是当常用电源出现故障而发生停电事故时能保证高层建筑的各种消防用电设备和消防控制室仍能继续运行.因此,:对于二类高层建筑(住宅建筑为十二层以上)应按两回路供电进行设计.当无法满足时,应设有柴油发电机组或蓄电池组作为备用电源,以保证消防设备的用电.2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在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已明确规定: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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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配电的 一级负荷 - ******
#别彼#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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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管理危险品仓库的电源? - ******
#别彼# 电源管理不善目前已成为导致火灾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加强危险品仓库的电源管理. 1.危险品仓库电源负荷的管理 消防电源的负荷分级应当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的有关规定.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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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理解“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及排烟风机等消防用电设备” - ******
#别彼# 回复1# “末端配电箱应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这句话个人认为应该废掉了,因为则句话困扰电气界至少20年...以下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消防用电设备首先看负荷等级 1.消防负荷为三级负荷,则可单电源供电,电源线路耐火时间应满足火灾时设备持续时间的要求.2.消防负荷为一、二级负荷,应双电源供电至各防火分区.下面两种做法个人认为都可以:1)双电源切换箱设在消防设备所在机房.2)双电源切换箱公共部位,放射式配电至各消防设备控制箱.这时要求双切箱配出线路耐火时间应满足火灾时设备持续时间的要求.3.消防设备持续时间---确定相应电缆要求,这个有待研究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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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泵配电设计中不应忽视的几个问题 - ******
#别彼# 建筑物中消火栓泵和喷淋泵(以下简称消防泵)是消防灭火设施中的重要设备,消防泵担负消防管网的供水任务,就像人的心脏一样地位重要.建筑物中设置消防泵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火灾带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如果在建筑物消防泵配电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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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负荷计算的主要任务和目的是什么? - ******
#别彼# 1、根据变配电所供电的负荷性质及其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进行负荷分级,从而确定所需的独立供电电源个数与供电电压等级,并确定是否设置应急备用发电机组.本工程系统供配电设计按三级负荷要求设计.消防设备及部分重要负荷按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