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就诊为什么戴脚镣

@查斌13256899079 轻伤害犯罪嫌疑人受审时带脚镣合理吗? -
******4040蒯容 脚镣属于戒具,是为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自杀、逃跑、行凶或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而依法备置的拘束人身的工具.如果受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一定的危险性,为其戴戒具也是合理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第十六条 负责法庭押解的司法警察在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令下,押解被告人进、出法庭;在法庭审判活动进行过程中,要严密监控被告人,始终将被告人置于可以控制的范围内.未经批准,严禁被害人及其亲属、被告人的亲属和其他无关人员接近被告人.在法庭审判活动中,应当为被告人解除戒具;对于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等较重刑罚和有迹象显示具有脱逃、行凶和自杀、自残可能的被告人,可以不解除戒具.

@查斌13256899079 人已经得了绝症在化疗,都不能行走,为什么还要带脚镣和手镣 -
******4040蒯容 这也是程序呀,因为犯了法,你正在服刑期间就必须带上脚镣和手铐,但如果情况特殊也许申请会有人情可讲的.

@查斌13256899079 脚镣是什么?有什么用途? -
******4040蒯容 脚镣是监狱提审犯人时带在脚上的.一般只有重刑犯才会带脚镣,比如杀人犯

@查斌13256899079 只要犯人戴上脚链是不是代表着枪毙呢? -
******4040蒯容 并不一定. 像脚链和手铐之类约束性警械器械的使用是要视约束对象情况而定的,这取决于使用器械的主体的主观意愿,但必须要遵守罪罚相当的原则.有些死刑犯在羁押期间甚至连手拷都可以不带.有些严重暴力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看守人员可视情况给与约束.

@查斌13256899079 怎样的犯人戴脚镣? -
******4040蒯容 除了在审讯、审判、宣判等活动中,对确有可能发生行凶、脱逃、自杀等危险的人犯和重刑犯外,一般是死刑犯才需要戴脚镣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第二十条 看守所使用的械具为手铐、脚镣、警绳.警绳只能在追捕人犯或者对死刑犯执行死刑的时候使用.使用手铐、脚镣的时间,除死刑犯外,一般不得超过十五天.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使用时间的,须经主管公安局、处长批准.人犯在戴手铐、脚镣期间,看守干警应当加强教育,在危险行为清除时,应当立即解除.手铐、脚镣的制式规格和使用程序必须严格遵守规定.

@查斌13256899079 为什么犯人去指认现场的时候都不让穿鞋? -
******4040蒯容 其实看守所羁押人员穿什么鞋无硬性要求,但穿鞋要去除金属构件、穿球鞋要去除鞋带,所以一般要求穿布鞋或者不穿鞋,主要还是为了被羁押人员的安全,防止其自伤.自残等. 去现在指认犯人戴脚镣手铐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多次或严重违反监规,予以惩戒;二是被判死刑的罪犯,如果有自伤、自残、自杀或加害他人的可能或倾向的,在未执行死刑前一般要加戴脚镣手铐,以限制其行动.

@查斌13256899079 监狱带脚镣怎么穿裤子,求大师指点 -
******4040蒯容 不脱,一般如洗澡换衣服之类的,民警会给他解开,完了再上.不过一般只有犯了严重错误的才上脚镣,外出就医按规定要求上脚镣,还是会根据实际情况打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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