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案例分析,急急急!!!

1.客户能否向该公司提出索赔?简述理由。
可以。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的规定,卖方的义务主要包括:(1)交付货物。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主要义务,根据公约的规定卖方应依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完成交货义务。
出口商的装运期与合同要求的不同。进口商可以凭双方签署的合同向出口商提出索赔。

2.该公司做法是否妥当?
不妥当。
从货款方面来说,出口商的做法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即单单相符,单证一致,他可以从银行那取得全部货款。
因为信用证是依据合同规定开出,一旦开出了就是独立于合同之外单独存在的,出口方只要完全按要信用证要求提交单据就可以从银行取得货款。
但是如果进口商援引合同条款,出口商显然处于理亏地位。

客户当然可以向该公司提出索赔。

任何合同的完成,都是建立在买卖双方达成的合同条款的基础上的。买方跟卖方签合同时已经明确说明每月等量装运xx万米,这说明卖方是知道分7个月完成交货的,客户虽然没有在信用证中将这一条款表述出来,但并不意味着此条款可以不执行。

公司的做法显然是不妥当的,做为卖方,诚信是必不可少的,当你跟客户前可同时,客户提出的任何要求都满口答应了,但在执行合同时,只考虑自己能早日发货,早日收款,而忽略了客户的付款能力以及市场需求,使客户在运转自己的资金和销售时遇到了不应有的麻烦。

公司应该从这点接受教训,以免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

急!!!信用证案例分析~

无论是UCP500还是UCP600都只是一个惯例,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是供参考的,因此当信用证开立之后,还是要以信用证中的内容为主,如果接受了信用证,无论他是依据那个惯例开立的,
就表示接受了信用证当中的条款,就像合同一样,显然,这个信用证之中的内容对受益人来说是不公平的,他对付款条件进行了限制,即受益人即便相符交单,开证行也可以规避不可撤销的第一付款责任,这显然是对受益人利益的侵害,作为受益人来说当然不可接受!
建议让开证行开改证,去掉限制付款的条款,同时改为依据UCP600,现在几乎看不到UCP500了,都什么年代了~~

不需要——根据UCP500规定,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信用证是否为可撤销,那么该信用证即为不可撤销,而根据UCP600规定,信用证一律为不可撤销,因此,本案例的信用证既然没有规定该信用证可撤销,那么,根据UCP500的规定,该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信用证,而根据UCP600的规定,信用证已经开立,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所以,无论是根据UCP500,还是根据UCP600的规定,都可以确定该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因此,无需经过修改来确认这一点。

那么,本案例的答案就是:该证无需经过修改就可以直接使用。

#13612936361# 使用信用证案例分析 - ******
#伯弯# 如果信用证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交单期,则根据UCP600的规定,单据必须于提单后21天之内,提交给指定议付行. 在案例中,单据交单已过了最晚交单期了.银行当然有权拒付

#13612936361# 国际贸易实务信用证案例分析 ******
#伯弯# 1. 不符点成立, 因为800M/Tons±5%可以对quantity 有一个变化,但是不能对信用证的总额有相应的波动. 其实买方开信用证的时候,你们就应该让他们写成"Amount: USD 1,200.00(±5%)". 应该说Shipment should be effected before Sep. 15th, ...

#13612936361# 信用证案例分析:我某公司向非洲出口某商品15 000箱,合同规定1月至6月按月等量装运, - ******
#伯弯# 如果仅按照信用证的条款,我方这样做是可以的,因为“分数批装运”,并未明确规定每月的装运数量,只要都在6月30日前完成装运即可.但是满足了信用证条款,虽然可以保证我方收到票款,却不能避免买方根据合同来追讨我方的违约责任,因为在合同中规定“1月至6月按月等量装运”.其实我方应该按照合同条款装运,这样既能符合合同的要求,也能满足信用证的规定.

#13612936361# 信用证案例.MADE OUT TO ORDER OF US开证行A行开立一份信用证,其中提单的抬头规定为:“MADE OUT TO ORDER OF US”,该信用证经通知行B... - ******
#伯弯#[答案] 本案例的关键点是:A银行核对单据后确定存在一处不符点,决定拒收单据,并将单据退回给B,但对提单之类的单据未做必要的背书.且本案例后续给出了B银行的相关理由. 而问题1、要问的是哪个银行?A银行还是B银行?问...

#13612936361# 关于信用证案例~急!!!!! - ******
#伯弯# (1)银行的拒付是有理的.因为我方未能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内完成装运,银行当然可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 (2)我方的失误主要是:①在合同中未对买方的开证时间给予规定,以致买方未能及时开立信用证;②催证的时间较迟,以致我方在收到信用证后,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装运.

#13612936361# 信用证欺诈案例解析 - ******
#伯弯# 一、案件事实概要1996年3月4日,原告厦门象屿保税区中包物资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包公司)与被告香港千斤一国际有限公司(下称千斤一公司)签定了一份购销总价值225万美元、7500吨热轧卷板的合同.合同约定起运港黑海港,目...

#13612936361# 信用证案例分析!!!!急!!!! - ******
#伯弯# 不需要——根据UCP500规定,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信用证是否为可撤销,那么该信用证即为不可撤销,而根据UCP600规定,信用证一律为不可撤销,因此,本案例的信用证既然没有规定该信用证可撤销,那么,根据UCP500的规定,该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信用证,而根据UCP600的规定,信用证已经开立,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所以,无论是根据UCP500,还是根据UCP600的规定,都可以确定该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因此,无需经过修改来确认这一点.那么,本案例的答案就是:该证无需经过修改就可以直接使用.

#13612936361# 信用证的案例 - ******
#伯弯# 本案合同规定按信用证付款方式成交,而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的文件,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银行处于第一付款人的地位,他对受益人承担独立的责任.由于银行开出的是不可撤消信用证,而且按一般惯例规定,银行只管单证,不管货物,当银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时,只要单证一致,作为开证申请人的买方就必须付款赎单.本案合同项下的买方,以上一批交货质量有争议为由而拒绝向银行付款赎单,是毫无道理的.因此,法院判决正确.

#13612936361# 急急急~~帮忙做一下不可撤销信用证案例分析~~ - ******
#伯弯# 不对.1993年用的是UCP500 UCP500第九条开证行与保兑行的责任 D.Ⅲ.在受益人向通知修改的银行表示接受该修改内容之前,原信用证(或先前已接受修改的信用证)的条款对受益人仍然有效.受益人应发出接 受修改或拒绝接受修改的通知.如受益人未提供上述通知,当他提交给指定银行或开证行的单据与信用证以及尚未表示接受的修改的要求一致 时,则该事实即视为受益人已作出接受修改的通知,并从此时起,该信用证已作了修改. Ⅳ.对同一修改通知中的修改内容不允许部分接受,因而,部分接受修改内容当属无效.理由就是这一条,你再展开说说就行了.

#13612936361# 关于信用证的案例分析 - 银行的失误 - ******
#伯弯# 这信用证有要求汇票吗?你汇票上就应该包含这金额,另开证行也有责任呀,现在你不应该指责寄单行,应该是跟它联合对付开证行,让它支付样品费,因为这些费用都是它在信用证中承诺要支付的.具体跟我联系沟通吧.

  • 信用证案例分析!!!急!!!
  • 答:不需要——根据UCP500规定,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信用证是否为可撤销,那么该信用证即为不可撤销,而根据UCP600规定,信用证一律为不可撤销,因此,本案例的信用证既然没有规定该信用证可撤销,那么,根据UCP500的规定,该信用...

  • 信用证案例分析,急急急!!!
  • 答:2.该公司做法是否妥当?不妥当。从货款方面来说,出口商的做法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即单单相符,单证一致,他可以从银行那取得全部货款。因为信用证是依据合同规定开出,一旦开出了就是独立于合同之外单独存在的,出口方只要完...

  • 急求好的国际贸易实务信用证案例及分析
  • 答:且不论这些,就该案例的问题分析如下:1)就B公司来说,题目中的信用证附近条款中写得很清楚Additional conditions: name of application, letter of credit number, contract number and date must appear on all docs. 这...

  • 案例分析 信用证
  • 答:1)出口商可以说很倒霉,遇到进口商倒闭这种情况,应该赶紧联系别的进口商,找到别的买家。做信用证, 要对进口商的资质和开证行做好充分的调查,不然在交单之前,进口商突然倒闭,对出口商损失是很大的。2)开证行做得对...

  • 请教!急用,帮忙解答一下一到国际贸易的有关信用证案例分析
  • 答:我方可以继续发货,因为支付方式是即期L/C,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所以在此案例中,即使获悉外国进口商因资金问题濒临破产,我方只要提供正确无误的单据,那么开证行(美国...

  • 紧急求答案:国际结算信用证案例分析(请哪位金融高手拔刀相助!送上悬赏...
  • 答:1、签订合同之后,应根据合同规定的装运期要求及时、合理地催客户开立信用证。(1)、你方在7月份多次催促后,8月8日收到开证的简电通知,但是直到8月25日才收到信用证,这中间是否有环节衔接不够?因为目前国际上多...

  • 关于信用证案例~急!!!
  • 答:1、有理,提单显示的装船时间和信用证要求的装船发货时间严重迟后,是严重的不符点;2、我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对方应该在某日之前开来信用证,如果在某日之前未开来信用证,则我方有权取消合同,或者要求对方改信用证的...

  • 单证案例分析:信用证软条款带来的拒付
  • 答:对于这一"软条款"拒付,开证行虽然有些无理,但也有其辩词,不一定能反驳成功。由此案例可见:对于信用证中的"软条款"能做到的尽快办理,不能做到的应坚持修改,否则不要急于出货。客户之间的口头的商业信用是靠不住的,...

  • 案例分析 急急急!!!
  • 答:但是,如果信用证虽然要求提单的收货人做成TO ORDER,但是没有要求做空白背书,那么,受益人B公司的交单就没有任何问题,即受益人B公司的交单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因此,银行不能够拒付或议付。2、本案例中的进口商F、船公司及...

  • 信用证的案例分析,加急……
  • 答:银行有权拒付呀。UCP规定单据应于运输单据日后21天内提交。你21日装完,这是运输单据的日期,到10月完是10天,你11月13日才交单,已经超过了运输单据日后21天了。

    为传递更多家电数码信息,若有事情请联系
    数码大全网